
近日,博野县检察院对卢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刘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及王某、张某涉嫌虚开发票案三起案件召开拟作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一名人大代表、两名人民监督员、一名村民代表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到场参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对三起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汇报,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分析犯罪原因、主观故意以及社会危害,并阐述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提出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在会上发表了补充意见,表示拟被不起诉人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且有悔罪表现,无犯罪前科且一贯社会表现良好,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各自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查程序合法,同意检察机关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此次公开听证会即将取得的社会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多举办相关听证会,有利于普法宣传教育。
据悉,博野县院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倒逼办案质效,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不断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力促检察办案质效和公信力的全面提升,充分展现出检察机关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效果,以实际行动做好人民群众权益的保护者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