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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议
        时间:2022-10-26  作者:王凝寒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24日,保定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如何在检察工作中增强政治意识和行动自觉进行深入讨论,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检察工作指引。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桂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第四党支部书记赵昊宏主持会议。

        会上,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大家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对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步调一致向前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对工作思路和目标进行再审视、再谋划,使检察工作的思路和目标更好地体现二十大精神,为各项工作的持续发展和深入贯彻二十大精神奠定基础。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桂生

        李桂生强调,要增强思想自觉,更加主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对新思想先学一步、对新目标准确把握、对新部署系统研究;要增强政治自觉,更加坚定扞卫“两个确立”。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要增强法治自觉,更加精准保障发展大局。不仅要依法办案,还要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延伸,注重诉源治理、标本兼治,积极推进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增强检察自觉,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加强对执法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大力推动数字检察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赋能“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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