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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群众办实事】莲池区检察院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1-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近日,莲池区检察院代检察长马志晴就刘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 

         

         

        会上,马志晴就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做了简要介绍。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据了解,申请人刘某某丈夫谷某系一起交通肇事犯罪案件被害人,2020年9月10日谷某在保定市永华北大街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全身多处骨折,生命垂危。经查,该肇事车辆无商业保险,肇事司机未取得驾驶证,也不是肇事车辆的车主。被害人因住院治疗已花费30余万元,后续还需二次手术,事故发生至今,肇事司机和车主未提供任何治疗费用,造成其家庭十分困难。在此情况下,刘某某向莲池区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在听取案件情况介绍后,参会人员围绕申请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标准如何计算等问题进行了评议,并形成了统一的评议意见,一致认为刘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对其给予国家司法救助。 


        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提出了宝贵建议:建议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提高救助金额;与会各方齐发力,加大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大众知晓度,做到“既做,也说”。

        莲池区检察院将结合上述建议,进一步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到实处,更好地实现司法救助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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