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最高检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重大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提升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质效,近日,雄安检察分院召开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办理企业合规案件流程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关配套法律文书,进一步规范了雄安新区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流程。
《规定》包括一般原则、适用范围、启动程序、第三方组织成员选任及监督、第三方组织履职及监督、合规整改情况审查及处理、异地协作机制等内容,明确了适用企业合规案件范围和企业合规启动程序,规定了对第三方组织开展监督的具体方式和内容,确定了合规整改结果的审查和应用,配套的四十余份法律文书确保了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全流程的规范、统一。据了解,全国市级检察机关尚未发现此类详细流程规定。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最高检推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检察机关深化涉企犯罪溯源治理,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此次检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定》是分院根据最高检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自身办案积累的经验而制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下一步将着力抓好《规定》的解释及落实工作,指导基层院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