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由于未成年人,智力尚处在发育阶段,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加之很多侵害发生在家庭等一些较为隐秘的场所,不少孩子在受到侵害滋扰后,往往不敢说、不会说,也不知道该跟谁说。这些都使得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往往很难被及时发现,也让案件的调查、取证经常陷入困境。
为推动解决这一难题,2020年5月,最高检、公安部等9部门在各地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就建立全国层面的强制报告制度联合出台意见,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8月18日,容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容城县教育局集中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发放了120余份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海报。8月19日,我院联合容城县妇联及关工委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对全县医疗机构、宾馆和旅馆等社会服务机构宣传了强制报告制度,发放了60余份宣传海报。在发放过程中,检察官现场讲解了强制报告制度的意义、报告责任主体和需要报告情形,解读了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关于未成年保护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大了强制报告的普法宣传力度。
一个国家对待孩子的态度,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也决定着一个民族的未来。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发挥好强制报告制度作用,不断提升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让强制报告制度更“强力”,更好地呵护雄安新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版权所有:容城县人民检察院
备案号:冀ICP备2021005127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