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代表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各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十届历次全会和市人大十五届、十六届历次会议精神,融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新时代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提升,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年度工作考评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一、始终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助推高质量赶超发展
主动对接市委“一三五十”总体思路和“九个着力”重点举措,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对各类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研究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提升营商环境的二十二项具体措施,专题就涉罪企业进行调研,助力企业合规运行、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依法及时纠防错案,监督撤案46件,督促移送起诉3件,为相关企业解除诉累。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先后为120多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260余次,有力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围绕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倒十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并主动向党委报告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23次,市领导批示肯定5次。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办理破坏环境与自然资源类案件226件472人。持续深化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一体化推进机制,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共同守护河湖林草生态安全。报请省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含刑附民)案件51件,向法院提出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2374.78万元,矿产资源损失费156.06万元。
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围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核实有关线索,发出检察建议63份。与公安机关、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关等联动联治打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6件7人。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共救助70人,发放救助金63.4万元。认真落实驻村帮扶责任,创作的扶贫作品《一个检察官和水的故事》被省网信办评为新媒体“千优作品”。
二、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探索完善检察机关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方法路径,发挥检察优势,提升治理效能。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政治安全,提前介入、引导国家安全部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维护经济安全,受理审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78件916人,提起公诉377件714人,不起诉62件149人。维护金融安全,办理反洗钱案件5件,市检察院被评为河北省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坚持对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等重罪案件70件97人,起诉68件98人。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共办理盗抢骗案件777件996人、故意伤害类案件600件670人、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0件27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依法提起公诉毒品类案件19件42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防范整治机制,扎实开展四大行业领域整治行动,高质高效办理涉四大行业领域犯罪案件,促进形成“扫黑除恶、净化环境、构建和谐、创建平安”的良好氛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恶案件6件10人,不捕2人,追捕1人;提起公诉19件64人,追诉2人。市检察院被评为“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主导作用,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落实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保障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推动制度运行更加成熟稳定高效。全市制度适用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到98.21%,采纳率达到98.3%,速裁程序适用率提高到19.6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高诉讼效率的优势进一步显现,2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典型案例。
延伸职能促进社会治理。更加重视从具体案事件中“见微知着”,对标对表最高检一至七号检察建议,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86件,促进防患未然,助力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结合全市近三年涉宗教犯罪案件办理情况,深入了解全市宗教管理、反邪教斗争工作现状,分析其对社会治理的影响,提出加强宗教管理和反邪教斗争的建议,得到市委、市委政法委充分肯定,调研报告被省检察院转发。
三、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根本宗旨,努力提供更多更优检察服务
庄严作出并认真履行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建立“十二到位”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及时回应群众司法诉求。扎实推进“访万家帮万企解万难”和“走基层办实事、抓整治促提升、激活力开新局”活动,两级检察院积极走入乡镇、社区、农村,大力宣传检察工作,找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共办实事170件。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把每起信访案件都做为首次接访来对待,12309大厅接待来访群众1930人次,网上信访系统接收2129件,均按要求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把能动司法理念融入到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中,盯住办案,抓源治本,化解矛盾。全面落实“三色信”分类办理制度,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最高检督办、交办的信访积案均达到结案标准,“红信”已全部办结。
突出打造未检品牌。主动联合团市委,积极引入社工专业力量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机制,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专业化、精准化、个性化救助,2个案例分别被评为全省“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市检察院被最高检、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针对社会劳动用工招聘公告违反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治就业性别歧视,被评为河北省第六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拍摄的微电影《守护花蕾》在央视“今日说法”播发,在“河北省‘三微’作品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积极推行阳光检察。坚持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等工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市政协通报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公开法律文书309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868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将检察听证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检察长亲自抓、其他院领导协同抓,两级院检察长及班子成员主持听证464件,占总听证案件58.7%。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代表担任听证员,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791件,听证案件的纠纷化解率为98.6%,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四、始终坚持把聚焦主责主业作为第一要务,监督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牢牢把握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契机,强力推进各项监督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若干措施获得市委支持肯定。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工作。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多措并举提升监督工作水平。监督立案73件82人、监督撤案98件110人,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16件次,2案入选全省优秀侦查监督案例。持续加大审判监督工作力度,提出抗诉72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44件。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全年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48人次,变更强制措施193人次;全年不批准逮捕494件777人,不起诉939件1215人。1案被省检察院评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典型案例。开展财产刑执行、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等专项活动,提高刑事执行监督质效。扎实推进“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功立办中央督导组和省委关注、省检察院交办案件1件3人,全年立案3件5人。
深入推进民事检察工作。推行全市一体化办案机制,市县协同办理案件33件,实现办案质量和基层办案经验双提升。深化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用集体智慧提升检察官履职能力、强化监督质效,共研讨重大复杂案件134件。提出民事审判监督检察建议172件,法院采纳173件,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65件,法院采纳166件。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查办民事虚假诉讼案件21件。
做实做细行政检察工作。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核心任务来抓,诉前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3件。发挥市县两级院协作联动模式,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18件,正在办理2件,审结率为146.2%。依职权监督行政审判案件43件,提出检察建议44件,被采纳44件,采纳率100%。受理行政执行活动(含非诉)监督案件90件,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88件。
有序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强化质效优先理念,持之以恒抓规范、抓质量,推进公益诉讼向优向好发展。公益诉讼立案1171件,发出检察建议1039件、公告94件,起诉82件。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落实食药领域“四个最严”的要求,立案行政公益诉讼179件,发出检察建议179件,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部署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案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督促修缮受损长城20处,2案入选河北省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协调争取省文保资金40万余元,对鹤度岭长城进行保护性修复,保护效果被新华社、光明日报等报道。积极推进“等”外领域探索实践,开展保护学生权益、“打通消防安全通道”、脚下安全、危险品运输安全等专项活动,立案208件,发出检察建议197件。
五、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立业之基,努力锻造检察铁军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强化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素质。
铸牢政治忠诚之魂。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四史”、检察史,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思践悟中做到立大格局、树进取心、施非常策、兴落实风。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69次,用实际行动践行政治忠诚。坚持以“大党建”统揽工作全局,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经验做法两次在全市“大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夯实履职尽责之本。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着力增强办案亲历性,带动广大干警强化担当意识、落实法定责任。全市检察长及班子成员带头办案比例达到23.64%。牵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检法司同堂培训,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做法被市委政法委向全市转发。全面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激励检察官自觉提升业务素能。创新探索青年干警“双导师”培养模式,为邢台检察长远发展积蓄力量。坚持用数据服务司法办案、服务领导决策,每月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研判会商,检察核心业务数据综合排名全省第一。
锻造廉洁自律之身。两级院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及“回头看”,对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院办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刑罚执行监督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发现的问题案件全部整改,对28名办案责任人依法依纪做出处理。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和省指导组反馈意见,明确21个事项和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严格核查干警违法违纪线索,查证属实处理违纪违法干警62人。深入开展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填报1387件,做法被最高检转发。建立并认真落实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机制,逐一抓好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持续净化全市检察机关政治生态。
激发基层创业之力。加强两级院干部队伍建设,新提拔13名检察长、转任交流5名检察长,有序做好77名副检察长及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工作,配强配优两级院领导班子。稳步推进职务职级并行工作,44名人员得到晋升,完成230名书记员招聘工作,并推进工资待遇落实,有效调动不同序列人员工作积极性。大力培树先进典型,16个先进集体和35名先进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为我们做好工作增添了不竭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仍存在薄弱环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效性也有待增强。二是司法理念转变仍不到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成效不够显着,办案质量与效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检察工作“短板”仍然存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相对薄弱。四是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还需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全市添彩,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坚持能动履职,追求极致标准,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抓实“质量建设年”,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全市打造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样板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服务高质量赶超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九个着力”等重点举措,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丰富检察产品供给。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做实企业合规,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领域犯罪,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大对各类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打击力度,抓好“利剑斩污”“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活动,为生态环境提供综合司法保护。
二是全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稳字当头”,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精准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把政治忠诚、担当尽责体现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
三是全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紧依靠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争取各执法、司法机关的支持和配合,共同促进完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中发28号文件在邢台进一步落实落地。深入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高质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监狱巡回检察机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非诉执行监督,全方位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是全力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注重从党史、检察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铸牢忠诚本色。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推进“双导师”建设,狠抓素质能力提升。优化检察管理体系,健全考评惩戒等机制,激发队伍潜能。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动解决顽瘴痼疾,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忠诚、纯洁、可靠。
各位代表,踏上新的赶考路,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以钉钉子精神走好新征程、书写新答卷,为谱写新时代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