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涿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涿办字[2002]38号),现将我院部门概况说明如下:
1、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提高案件起诉率、判决率;完成追逃、追赃任务,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方式,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
3、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了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有效提高批捕、批准立案、批延准确率。
4、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起公诉、出庭提出审查意见,提高公诉案件审结率、出庭意见采纳率。
5、有效实施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6、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刑罚执行和监督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
7、办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8、保障办案安全,开展检查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审核等工作,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9、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10、组织指导教育培训、宣传等政治思想工作。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11、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检查保障。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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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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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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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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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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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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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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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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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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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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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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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2018年涿州市人民检察院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04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3.77万元;总体支出为2043.77万元,2018年部门支出安排预算总额2043.7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为1440.62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为297.85万元
项目支出经费预算305.3万元
2、支出说明
2018年部门支出安排预算总额2043.7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为1440.62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为297.85万元
项目支出305.3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预算收支安排2043.77万元,较上年增加30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303.40万元,主要增加部分为涿州市人民检察院新招录人员的人员基本工资和法检改革中的绩效工资;项目支出增加7.3万元,主要增加为提高检察办案业务效率,升级相关系统及维护费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涿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7.85万元,其中办公费39.46万元,水费、电费、取暖费25.99万元,邮电费及其他邮电费31.24万元,会议费1万元,工会经费和福利费6.12万元和7.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
第四部分: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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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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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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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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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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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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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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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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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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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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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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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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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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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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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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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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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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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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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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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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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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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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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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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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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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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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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地方交叉办案情况,联合办案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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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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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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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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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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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我院2018年总体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18.55万元 ,做到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厉行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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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1、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职务犯罪。
2、检察监督。对侦察机关的侦察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活动,依法行使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3、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受理和办理来信来访、举报、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4、检察事务管理。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确保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圆满完成。
我院在上级院和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院的总体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重点,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提高信息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检务管理,实现执法“零过错”和工作“零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