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全部诉讼请求,追回国家财政损失188841元,扞卫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4月,被告人刘某某等人将燃烧过的大量皮革垃圾运输并倾倒在涿州市某河道边,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及称重,被告人所倾倒的皮革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共计49.695吨。为避免对环境资源造成进一步破坏,涿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将现场垃圾转移并处理,已支付处置费用188841元。
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发现被告人刘某某等十人的行为不仅涉嫌污染环境罪,同时还破坏了生态环境,并产生了由财政支出的应急处置费用,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严格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后,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刘某某等十人连带赔偿其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经充分的调查取证和释法说理工作后,刘某某等十名被告人均认罪悔罪,表示愿意赔偿损失,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在涿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十名被告人一次性赔偿188841元人民币,并共同联名在国家级新闻媒体“正义网”上发布了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因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的起诉,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
特别提示:非法运输和倾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会对土壤、河道、资源造成难以修复的严重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请大家自觉爱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守护我们共同家园的碧海、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