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人民检察院多次组织代表委员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征求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我深深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检察工作与校园无缝衔接所付出的努力,其中最难以忘怀的是下面这件事情:
2018年12月4日,涿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涿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涿州市教育局启动“检校共建”仪式,同时进行了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实现了检察机关、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三方的零距离合作,实现了信息共享、共商,同时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共计10人被聘任为涿州市10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
2019年上半年,4名法治副校长分别对高新区学校、涿州中学、尚庄学校开展了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其中2名法治副校长还兼任共青团涿州市委青年讲师团讲师、涿州市妇联帼国讲师团成员,1名法治副校长还深入本市东城坊镇果园村对60余名家长开展法治讲座,引导家长们学习法律、了解法律,教育家长们引导孩子们懂法、用法、不违法。
2019年上半年,涿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还联合涿州市教育局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将一号检察建议文件的精神融入到法治副校长的每一次送法活动中,融入到对家长的每一次普法过程中,及时与学校学校、教育局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以全面保障“一号检察建议”在每一所学校落地生根。
2019年5月29日,涿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妇联、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清凉寺学校师生代表共计3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参与案管大厅、检委会会议室、心理咨询室及温馨谈话室,使大家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责,通过汇报近三年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成绩,让大家了解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努力,同时听取了我们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除此之外,检察官多次进校园送“司法大餐”,给孩子们讲解法律知识,进行义务心理辅导,惠及了西丁小学、南关小学等多所学校。
别让校园欺凌成为青春的一道疤,治理校园欺凌,杜绝校园暴力,首先要加强法制教育,让学生和老师按照法律规定开展相关活动。据调查,校园暴力四成有初中生参与,女生占32.5%,致死达16.7%。而近半数受害学生选择沉默。这种避免正式干预的主张存在两大难题:其一是可能陷入“养大了再打,养肥了再杀”的“养猪困局”。如果不进行必要的干预与教育,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校园欺凌行为可能发展为更加严重的越轨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正如琴·莎舒所言:“恃强凌弱的习惯一旦养成,通常会伴随孩子一起成长。”二是难以平复一般公众朴素的正义观念,尤其对于被害人不公平。
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始终把未成年人犯罪同成年人犯罪区别开来,针对不同的案情,将“教育、感化、挽救”融入工作过程,如对办理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关某某涉嫌包庇罪一案中,其包庇自己父亲犯罪,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且认罪悔罪,其现在石家庄上大学,在审查逮捕过程中,承办人结合社会调查报告了解了其犯罪的主要原因在于其父亲教唆,为了保护其父亲不受法律追究作伪证,触犯了法律,考虑到关某某的具体情节,具备有效的社会帮教条件,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联合其家长对其进行帮教,保证了其继续求学,给其一个悔过的机会。
记得在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庞某某在案作中帮助王某联络了昌某,彰某某及王某乙。庞某某未去犯罪现场,在犯罪中起了帮助作用,在公安机关与未检部的努力下达成了赔偿协议与谅解书,被害人对庞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在征询了被害人、公安机关、辩护人等意见后,最终对庞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未检部联合其所在学校涿州市劳动技工学校,其所在社区涿州市双塔司法所共同签订了考察帮教协议书,共同对庞某某开展帮教,使其顺利渡过了为期六个月的考验期,最大限度地挽救了涉罪未成年人。
涿州市人民检察院开通了“涿州未检V”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发布未检工作动态、法律解读等,现已发布微信公众信息46 篇,个别信息被正义网、市院微信公众平台及涿州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合刊登报道,拉近未检部门与民众的距离,有利于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増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通过新煤体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灵魂和精神支柱。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进行全方位的观护,为祖国的未来保驾护航。检察官这种崇高的社会使命感深深触动了我。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基层检察虽小,却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纽带,更是新时代检察人锻炼成长的大舞台。我愿为百姓仗义执言、不辱使命,与检察事业一道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驰而不息,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