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燕等人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护民意,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我院,感谢在其家庭陷入贫困、急需帮助之时,我院通过司法救助帮助其缓解燃眉之急。

原来,王某燕等人原在我市一家生产包装箱的公司上班,由于市场严重滑坡以及经营不善等原因,公司濒临倒闭,且欠下员工工资三十余万元。后经司法程序,公司法人受到刑事处罚,但拖欠员工的工资,始终没有着落。我院在与我市法院执行局工作交流过程中,得知这一情况,初步判断,王某燕等人初步具备司法救助条件,便主动联系到王某燕等人,询问详细情况,实际入户调查了解家庭经济生活现状,走访村干部及部分邻居。当了解到王某燕等几户家庭分别因有重病病人、常年吃药、孩子上学、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确实十分困难的情况后,我院第五检察部便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申报程序,帮助她们组织提供相关手续。特别是在开具家庭困难证明这一环节,由于乡村干部对司法救助方面的政策不太了解,无法出具证明。对此,检察干警积极协调相关乡镇、村,拿出政策依据,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使问题得到解决。从受理案件到调查核实、审批、资金发放仅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救助金就发到王某燕等人手中,当她们拿到救助金后,王某燕等人发自内心的感动,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据悉,能够主动对刑事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得益于我院与我市法院执行建立的工作互通长效机制,我市法院对刑事案件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随时发现随时将案件移交我院,检法密切配合随时为困难案件受害人解决燃眉之急,助推困难受害人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