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八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12)
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0日在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玉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和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院的总体部署,努力做到服务大局有担当、依法履职有作为、落实改革有进展、队伍建设有成效,各项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
2019年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打击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风气的犯罪,提前介入涉恶势力犯罪案件3起,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0件31人,提起公诉5件23人。切实把好案件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坚持不枉不纵,对报请逮捕、移送起诉的涉恶案件,存在漏罪、漏犯的,发出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1份,追捕3人,发出追诉建议函1份,追诉14人。积极开展“打财断血”、“一案一整治”等专项活动,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面管理漏洞,及时向住建局、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5份,促进行政机关强化管理,共同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二)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与市工商联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民营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升服务民营经济质效。依法办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16件23人,切实保障企业经营安全。秉持精准办案的司法理念,审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升格为刑事案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着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5+7”专项整治检察监督活动①,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抽调精干力量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对接,确保信息通畅,形成打击合力。共监督行政机关向市公安局移送污染环境、非法占地等犯罪线索11件,并全程跟进,引导取证,特别是监督商务局、市场管理局移送销售伪劣柴油案5件,公安机关刑事立案4件,有效打击整顿了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二、持续深化平安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提请的刑事案件336件467人,同比增长29.6% ;依法提起公诉723件856人,同比增长43.6%。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19件27人,不起诉16件16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②改革,探索建立轻罪案件办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76件,法院采纳适用速裁程序审理123件,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审查起诉平均用时13天,最快仅5天,极大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强化与纪检监委的工作衔接。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成立专门办理经济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构,在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补充侦查、强制措施等方面与纪检监委建立会商制度,全年共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决定逮捕2人,取保候审3人。应市纪委监委邀请,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前期调查5件,就案件定性、调查方向、取证程序等方面向监察委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案件顺利诉判奠定了基础。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司法办案与促进社会治理并重,着力延伸办案职能。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全年共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1件77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不批准逮捕10人,不起诉2人。积极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保障学生就餐安全;对校园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疏漏,向市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联合市关工委、团市委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木兰有约”等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后到全市10余所中小学举办法治宣讲活动20余次,调动校园、社会力量共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公正解决群众诉求,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98件176人,全部依法办结流转,实现了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三、聚焦主业强化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畅通检警沟通渠道,依托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建立重大案件全程监督机制。加强侦查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违法取证等问题,共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7件,追捕追诉漏犯21人,纠正侦查违法行为28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9件,对量刑畸轻畸重的,提请保定市院抗诉1件,改判1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等违法情形24次,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
(二)扎实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能,受理不服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对确有错误的,提请市院抗诉3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正确的裁判,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并做好释法说理和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执行难”问题,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对不当保全、不规范结案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8件。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开展行政检察工作,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持续深化公益诉讼。坚守公益使命,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4件,针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份,回复整改率100%。突出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民办幼儿园食堂专项整治活动,就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全市13所幼儿园,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共同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线。发挥保障社会公益职能,针对吕胧等五人销售假药侵害众多消费者健康权益一案,依法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的82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获得一审法院全部支持,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达到了让违法者付出更大代价、让受损害社会公益得到救济的积极效果。11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予以充分肯定。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牢把握主题教育总要求,通过专题党课、专家讲座、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健全完善了一批便民利民措施:设置专门律师阅卷场所,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④建设,形成一站式、综合性对外服务窗口。案件管理大厅、控告申诉大厅分别荣获保定市文明执法流动红旗称号,涌现出省“最美木兰”、保定市最美政法干警、保定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一批先进典型,先后共有7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工作纪律、办案纪律挺在前面,教育干警以反面案例为教材,认真吸取教训,严守清正廉洁、永葆政治本色。结合“讲政治、转作风、强责任、抓落实”行动,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公车管理、会纪会风以及办案纪律,筑牢干警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切实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权。出台《检察官绩效考评奖惩办法》,奖优罚劣,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面推动司法改革落地见效。稳妥推进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实行刑事检察捕诉一体、按业务类别分别单设一部至五部⑤等内设机构,并于11月初改革完成到位。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查3次。落实院领导带头办大案、办难案的要求,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53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加强律师、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保障。
2019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体制改革后,新的办案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磨合到位,改革的整体效能还需进一步深化;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今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以及本次会议精神,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履行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为我市建设“京畿文化生态名城、协同发展功能新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服务发展、优化环境上推动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部署,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治理,依法严惩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的每一起黑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与党委政府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举措同频共振,妥善处理打击和服务的关系,对涉案民营企业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掌握好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二、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在深耕主业、强化监督上提升工作质效。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刑事侦查、民事审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体系,积极履行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侦查职能,进一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紧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实实在在的把公益诉讼工作抓好抓实,充分发挥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
三、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在苦练内功、规范执法上实现提档升级。严格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以办案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办案专业化推进司法精细化,实现办案效果的最大化。加强与市监察委的工作衔接,不断提高刑事诉讼环节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效,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四、以争创一流为目标,在争先创优、严管厚爱上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组织专题教育和岗位培训练兵活动,提高干警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理论政策水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廉政建设,促进队伍纪律严明、作风清正。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忘初心,锐意进取,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注释:
①“5+7”专项整治检察监督活动:按照保定市检察院部署,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围绕五个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建设、违法违规采砂、违法违规采矿、破坏生态环境)和七个百日攻坚行动(生态环境部反馈保定市存在问题整改、散煤管控、工业企业和园区污染治理、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机动车污染整治、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对涉专项整治问题的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强化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好转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等目的。
③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主要内容是完善预防性侵害机制,加强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的检查,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
④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综合性为民服务平台,同时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⑤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普通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职务和经济犯罪检察;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第四检察部主要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第五检察部主要负责控告申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