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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畅通民行申诉渠道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时间:2014-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在院党组和市院民行处的正确领导下,涿州检察院民行科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以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深入发掘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多元化方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我们在改善涿州法治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行政机关效能、维护百姓利益等方面做出了贡献,实现了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取得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丰收。

         

          一、围绕执法办案,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保证案件质量与数量

          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如果处理不好极易造成矛盾激化,处理申诉案件的过程本身就是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过程,是民行检察部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首要任务和基本途径。年初我科就向院党组立下军令状,保证全年不发生一起涉及民行检察工作的上访案件,所以工作中我们更加注重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们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坚持“提请抗诉与再审建议并重、监督力度与办案效率并行”的原则。

             (一)加大办理民行申诉案件力度,畅通民行申诉渠道。我们注重与纪委、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乡镇司法所、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广泛的联系,着眼于方便群众行使申诉权进行民行检察职能宣传,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力度,使民行检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申诉的司法诉求。同时,我们不定期的组织科内干警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最基层宣传、最直接倾听、第一线受案、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方式,既宣传了民行检察,又方便了人民群众,还可以及时的发现社会问题,化解潜在矛盾。

             (二)严审细查、准确认定,提高案件质量。办案人首先要认真审查申诉人的申诉状和原审庭审笔录、判决书,了解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原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依据,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通过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准确把握案件的来龙去脉,做到心中有数,为进一步有效处理申诉案件打下基础。

             (三)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开辟案源。工作中我们结合涉农检察工作,通过下乡普法宣传的机会,将法律、法规及申诉工作程序对广大群众宣传,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并印制了民行法律宣传手册等,发放到全市四百三十个自然村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此外我科还与市信访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设立了联系点,通过这种方式,我们今年受理的案件较去年同期上涨了30%。除此之外,我们还下大力气在驻涿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群体中积极宣传民行检察的职能,采取发放新年贺卡、发送手机短信、编辑民行工作专刊等方式,让代表们第一时间了解民行检察的工作动态和办案成果,取得代表们的理解与支持,让代表们成为民行检察工作的宣传员和加速器。

             (四)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对于经审查认定判决正确的案件,我们注意结合案件基本事实和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帮助申诉人分析判决确认的是非过错和责任归属,详尽解释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及有关规定,使其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及抗诉标准有明确认识,引导其自觉接受正确裁判,疏导化解矛盾。

         

           二、延伸检察职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改变传统工作方式。

          今年我科工作中注重强化民行检察工作的社会责任,推动完善民行检察监督范围和程序,不断创新民行检察监督机制和方式,努力实现民行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互动和衔接,首先加强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突出民行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监督属性。因为行政诉讼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复杂性和社会性,直接反映社会管理职能的行使,对于发现的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帮助政府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完善社会管理方式。此外我们改变传统工作方式,提出一系列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一)案件评析制度。对近年来我院办理的市院决定不予抗诉和法院维持原判的案件进行评析,找出抗不准、抗不赢的原因,对症下药,提高自身业务能力,防止以后出现类似问题。

             (二)合议会诊制度。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中研究,必要时邀请民商法专家予以会诊;重大案件要提交检委会讨论研究,确保办案质量、数量、效率和效果的统一,强调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三)提出了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即公开证据、公开不涉密的事实、公开适用的法律、公开双方意见;让承办者心明,胜诉者心安,败诉者心甘,旁听者心服,进一步增加了民行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四)建立了息诉工作书面答复制度。通过制作书面答复函形式,将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支持申诉请求的审查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告知,力求避免出现申诉人缠访闹访现象,以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公正廉洁执法,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

          公正廉洁执法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工作中我们深入开展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党性党风等教育,确保全科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认真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严格遵守高检院、省委政法委和省院各项规章制度及纪律规定,确保“队伍无违纪,办案无过错,工作无事故”,绝不办“金钱案”、“关系案”。同时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四、加强督促、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执行监督工作探索。

          按照省院工作会议的要求,我科明确督促、支持起诉的重点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财产流失的案件、对惠农支农资金流失的案件、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的案件等。公益诉讼的重点是对于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不行使或怠于行使监管职责的事件,以及涉及农民和其他弱势群体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事件等。此外,针对执行监督,我科把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事关涿州社会稳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容易滋生徇私枉法、违法执行、超过执行期限未执结的案件上,同时抓好民事执行监督与抗诉等项工作的结合。利用执行监督这一载体,对审判活动进行逆向审查,并把民事执行监督与抗诉、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提出检察建议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取得执行监督的多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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