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检察院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工作机制,对廉政风险加强防范,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执法问题的规定》、《涉案款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执法办案严格把关。
该院党组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按照科学分权、合理确权、有效制权的工作思路,把风险管理理念引入反腐倡廉工作。该院党组针对执法办案廉政风险,从案管办的收卷到侦监科做出逮捕决定后的案卷返还,从公诉的案件受理到案件移送到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从自侦案件初查、立案到移送逮捕、从笔录制作开始到卷宗形成,对执法过程中的三个流程进行规范和保障。同时,在窗口科室控告申诉科、审讯室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院领导通过后台就可以了解和掌握干警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案件审理,及早发现问题,防范风险。
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如何使队伍更加廉洁高效,规范干警公权力公平公正行使是检察工作的重点。该院党组着力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将现代管理学的方法特别是量化指标、质量管理、风险控制的方法运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形成了一套“查、建、控、问”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法。
“查”即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切入口,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由岗位而生,因此针对岗位查找风险点是基础。全院各科室结合各自岗位职责特点,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影响权力正确行使的廉政风险事项,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同时分层查找风险,突出全院风险、部门风险、岗位风险三个层面查找岗位职责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全院还自上而下严格按照个人自查自找、科室领导把关、分管领导确认、集体审定、公示等步骤,深入细致排查廉政风险。
“建”是以绘制流程图为抓手,有针对性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该院党组结合实际,将查找出的风险点归纳为类、项,采取“以线带点”方式,以制作工作流程图为抓手,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较好地起到了直观警示作用。
“控”是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有效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科技含量。按照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该院党组着力加强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在信息化前期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投资近10万元完成了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实现对全院重点执法办案以及窗口服务的动态、实时和全程监督。
“问”是以建立问责机制为保障,强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该院党组建立了岗位廉政风险监督机制,对风险防范承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同时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警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制度落实不力、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科室,及时指出,责成整改;对不积极防控风险的,“一岗双责”不明确的主管科室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