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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故事屋】温情拯救迷途青春
        时间:2020-08-14  作者:唐秋英  新闻来源:  【字号: | |

        故事背景:崇高隐于平凡,无华亦显本色。在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位老检察官,他从军装绿到检察蓝,改变的是装束,不变的是初心。岁月如梭,三十年风雨沧桑,三十年纸短情长,两鬓青丝渐生霜色,胸中热血依然滚烫赤诚。他忙碌办案的身影,是守护初心的平凡诠释;他彻夜长明的灯火,是勇于担当的真情再现。他用普法入校的理念,传递正义的声音;他用护蕾关爱的行动,播洒司法的温暖……

        他就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察官——老罗。

        笔者曾经读过威霍尔顿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我只希望站在悬崖边,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

        罗检察官和他的战友们就是忠诚的守护者,让彷徨无助的孩子走出困境,让即将扭曲的人生回归正道。他戴着老花镜翻阅卷宗,绝不放过每一个细枝末节;都说平凡之处最动人,他的自行车就是单位门口最美的夜景;他全面了解未成年人嫌疑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学习状况以及犯罪原因,帮助他们直面过去、把握现在、走向未来,他用爱心、忠诚和担当奏响了新时期未检工作的华彩乐章。

         

        2017年10月底的一天晚上,秋风瑟瑟,寒气逼人。 “叮铃铃……”,一声悠长而清脆的下课铃声,打破了高中校园的沉寂。

         

        第二节晚自习终于下课了,孩子们放下书本,跳跃着、嘻闹着冲出了教室。小伟和几个同学去厕所方便的时候,有人撞了他一下。小伟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在地上。“谁这么不长眼啊?”小伟转头一看,原来是小陈,小伟怒气冲头,跳起来和小陈扭打在了一起。打架的,拉架的,劝架的……

        周围的同学都聚集过来。最后,围观的同学把他们拉回了教室。老师看到小陈的内眼角流着血,脸上还有淤青,就急忙给家长打电话。陈妈妈心疼儿子,打电话报了警。经过鉴定,小陈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小伟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收到案件后,罗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小伟是高二年级学生,本案是在校期间实施的打架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根据案件情节,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而如果提起公诉,小伟不仅会被学校开除学籍,而且在关押期间极易受到其他犯罪分子的影响。如果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又不能有效震慑校园暴力,还会在同学当中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罗检察官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实行教育、挽救的刑事政策,感觉对小伟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是最恰当的。

        为此,罗检察官和办案组同志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小伟落实法律援助政策,由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一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委托司法局进行了社会调查,司法局出具了调查评估意见,认为小伟在村里居住期间表现良好,在校期间训练刻苦,学习态度端正,为人仗义,乐于助人,而且家中有能力监管教育。同时,就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听取了公安机关、被害人以及辩护人的意见。最后,罗检察官通过综合分析,认为小伟是高二年级的在读学生,本案主观恶性较小,属于冲动型偶然犯罪,小伟之前没有违法犯罪经历,而且打架事件发生以后,小伟非常懊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因此,本案具备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条件、悔罪条件、监护条件和心理条件。

        最终,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对小伟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6个月的考验期。

        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检察人员和小伟在检察院温馨谈话室里两个低矮的红色小沙发上进行了一次长谈,平等的对话、面对面的交流迅速拉近了人与人的距离,墙上那一行“思想和年龄一起长大”的红色大字,都让小伟放下了心中的戒惧,感觉心里不那么害怕了。看到小伟的情绪有所放松,罗检察官趁机对他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普法教育。小伟的眼圈红了,“我以后要好好学习,遇到事情一定会冷静处理,再也不打架了。”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小伟回归校园,尽快融入到高中的学习和生活当中去,罗检察官与办案组的同志们对其进行了监督考察,经常与学校、小伟及其家人沟通联系。每月小伟和爸爸一起来到检察院汇报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罗检察官总是热情接待,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

        6个月之后,小伟顺利通过了考验期。一年之后,小伟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保定学院,翻开了人生的崭新篇章。

        “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我们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原则,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针方针,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是我们的共同心愿。”罗检察官和办案组的同志们始终秉持这一理念,全力挽救迷途的青春少年,用爱心和耐心让他们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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