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在保定市徐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金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徐水检察凝心聚力、砥砺奋进的一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市检察院“一二三四三”(1)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为推进徐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瞄准优质发展定位坐标,奋力书写服务大局时代篇章
对接千年大计,纵深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深入开展“对接雄安新区,服务企业发展”以及“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充分发挥工商联和驻园区检察室桥头堡作用,与普康、华讯等28家企业建立检企对接,召开座谈会2次,走访民营企业16家,抽调1名干警全程服务雄安调蓄库重点项目建设,主动参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处置,努力打通服务发展“最后一公里”。
聚焦群众关切,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中央督导组扫黑除恶“回头看”活动为契机,以空前力度铁腕惩治黑恶犯罪,深入推进“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严把批捕和起诉质量关,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通过“一案三查”和案件线索“回头看”活动,排查涉恶线索4件,批捕涉恶案件6件12人,起诉2件3人,追捕1人。依法办理了闫某寻衅滋事案等典型案件。
惠及民生福祉,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批捕17件22人,起诉15件27人。积极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白洋淀流域生态环保专项行动,批捕2件5人,起诉3件9人。积极参与打好脱贫攻坚战,开展惠民资金专项监督,下基层调研16次,协调解决实际问题12个,助力精准脱贫3家,为37家贫困户开展爱心捐助1次。
二、聚焦主责主业布局发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核心使命
做优刑事检察,营造平安有序社会环境。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严重刑事犯罪,批捕 285件371人,起诉427件541人,办理了岳某等12人组织卖淫案、唐某等17人贩卖毒品案等重大刑事案件。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对郭某等3起正当防卫案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深入人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参与办理了中纪委交办的国家环保部原总工程师万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等大型专案。发挥侦查监督检察室派驻优势,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3件,提起刑事抗诉4件,提出量刑建议132人。坚持大墙内与大墙外监督并重,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9件,制发检察建议7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营造和谐稳定民生环境。充分发挥民事检察优势,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案件2件。着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向法院提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督促国土局、环保局依法履行职责2件。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目标,升级改造“两法衔接”(2)信息监督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信息465件,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11件11人。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营造助推发展法治环境。坚持把公益诉讼(3)作为新的增长点,聚焦生态环境、网络餐饮、文物保护、英烈保护、国有土地、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促进一系列民生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实现了法律监督的双赢共赢多赢。立案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1万元、地面清理费19.7万元,督促修复英烈保护场所5处、修复文物场所2处、消除道路安全隐患1处。
三、秉持良法善治勇立潮头,全力当好平安建设法治助手
在主动接受监督中高扬司法主旋律。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的理念,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为载体,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座谈会4次,征求意见建议46条。深化检务公开试点工作,接待当事人查询、律师查询和申请阅卷271人次,发布检察要闻8篇,公开法律文书320份,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1条、微博7596条,让法治好声音充分融入百姓生活圈。
在文明规范执法中培育发展动力源。精心打造“一站式、综合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让面对面的信访模式向键对键的大数据时代迈出了一大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2件168人,实现了连续多年无越级涉检访。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评查整改案卷169件。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工程,注重检察监督与信息科技双轮驱动、两翼发力,卷宗电子化、流转网络化和办公信息化推广普及,检委会决策的专业性、规范性、权威性持续增强。
在开展护蕾行动中传播法治正能量。持续巩固“护蕾工程”社会化优势,认真落实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办案机制,依法不批捕3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3人,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挽救帮教。既当护法卫士又当普法先锋,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和“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工作,检察长、副检察长全部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一中、二中等10所学校开展普法教育,用温暖和真情照亮了孩子们的成长天空。
四、铭记初心使命锤炼品格,建设堪当监督重任检察队伍
坚定不移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灵魂工程,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持续增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演讲比赛、瞻仰革命旧址以及选树模范干警等活动,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019人次,全体干警用信念和忠诚培植起坚不可摧的精神家园。
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遵循“精简、务实、效能”原则,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设置三个检察部以及政治部、办公室五个内设机构。注重以“大改革”理念统揽检察工作,实行员额检察官公开遴选制度,优质办案资源向一线倾斜。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入额院领导主办案件等制度,列席审委会3次,院领导办案 180件,司法办案平稳转换、规范运行。
坚定不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认真贯彻《纪律处分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通过开展“讲转强抓”专项行动、纠正四风“雷霆行动”和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贯彻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考核奖惩,强化检务督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兄弟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检察职能深度调整、监督格局深刻变化、各项改革叠加推进的新形势,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对照社会主要矛盾新转变,法律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对照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检察工作质效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对照“将改革进行到底”新标准,司法体制改革综合效能需要进一步优化;四是对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新要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能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谋划
2020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以及区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狠抓“服务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监督主业、提升司法公信、加强队伍建设”等五个工作着力点,促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紧扣时代主题,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谱写新篇章。深入开展“对接雄安新区,服务企业发展”专项活动,加大与工商联、园区管委会的协调力度,扎实推进园区检察室和普康、华讯等“检企联系点”建设,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护航经济转型、生态环保、乡村振兴,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民生保障,在维护和谐稳定上彰显新作为。坚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深化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两法衔接”等特色亮点工作,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三)深耕主责主业,在精准监督履职上务求新突破。主动融入法治、改革、创新发展大势,以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快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管理模式,优化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效能。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司法理念,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打造更多更实更优的检察产品。
(四)广拓阳光检务,在提升公信质效上做好大文章。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延伸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触角,不断从群众监督中赢得支持、获得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健全控告申诉、案件监督、检务公开等工作机制,深化智慧检务工程建设,跃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智慧化水平。
(五)培固作风素能,在锻造过硬队伍上绽放新风采。以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续巩固巡视巡察整改成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走进新时代,扬帆再起航。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携手砥砺前行,奋力开创全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建设经济强区、幸福徐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
(1)“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即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一个总要求;把握服从服务顺应发展大局、做强做实做优监督主业两个基本定位;突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从办案大市向办案强市转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三项工作重点;实现服务发展有新贡献、司法办案有新作为、社会治理创新有新建树、检察队伍建设有新成效四个整体目标;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用品质检察推进新时代保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法治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试行的,旨在防止行政处罚案件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问题而形成的工作机制。
(3)“公益诉讼”: 2017年6月,全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