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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都县人民检察院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
        时间:2015-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望都县人民检察院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保办发〔2015〕6号)、省院印发的《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推进方案》(冀检发政字〔2015〕38号)和市院印发的《保定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工作方案》(保检发政字〔2015〕9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现就2015年全院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学习和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切实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使广大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做人做事的境界明显提升,检察职业德道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严肃党内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对于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贯彻省院党组提出的“五检”总体布局,深化市院党组提出的“一二三四三”工作思路,具有重大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深入查摆、逐条逐项梳理分析,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要坚持融入日常教育。把开展专题教育作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经常性教育的探索实践,注重正面教育,注重自我修养,注重自我提高,打牢思想根基。要坚持搞好结合。专题教育要与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一体推进。要坚持促进业务工作。把开展专题教育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和有效抓手,坚持两手抓、两不误,推动专题教育与检察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共赢发展,取得预期效果。 

        二、方法措施

        本次专题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领导干部讲党课启动开局,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上下同步进行,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之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关键动作”。

        (一)党组书记带头讲专题党课。党组书记要结合专题教育动员部署工作,带头讲一次党课。专题党课要紧扣“三严三实”主题,联系本单位实际,联系检察人员思想、司法工作和司法作风实际,力求说理深刻、针对性强,触动灵魂。党组其他成员也要在分管部门讲党课。(政治处、办公室负责)

        (二)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重点分3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一般每两个月1个专题。把专题学习研讨与平时中心组学习结合起来,每个专题组织2—3次集中学习研讨(不请专家作报告,不以讲座、报告会代替班子学习交流研讨)。(政治处负责)

        专题一: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重点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集中研讨如何坚守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如何站稳党和人民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如何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抵制低级趣味,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家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

        专题二: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重点学习《党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集中研讨如何严格遵守党章、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如何强化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结合纪念建党94周年庆祝活动,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提高认识,营造良好环境。 

        专题三: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重点学习“四大法宝”、相关法律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集中研讨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如何按规则制度法律行使权力、如何破解发展难题。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扞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年底前,院党组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为标杆,对照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教育实践活动中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1、深入查摆问题。紧扣“三严三实”主题,采取自已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的方式,把“不严不实”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政治处、纪检组负责)

        2、充分谈心谈话。单位一把手同每名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都要谈心,做到“四必谈”,即问题必谈、原因必谈、措施必谈、建议必谈。(政治处、纪检组负责)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主要负责同志对照检查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政治处、办公室负责)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要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要有具体意见和案例,做到辣味十足、红脸出汗。(政治处、纪检组负责)

        5、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组织内设机构党员领导干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在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负责)

        6、通报评议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召开专门会议,对会前准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会上组织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评议。(政治处负责)

        (四)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正风肃纪。院党组要建立整改跟踪监督机制,对整改不力的约谈提醒,对态度消极、搪塞应付的严肃批评。对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领导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对专题教育中顶风违纪、司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行为,要严肃依法依纪处理,绝不护短。针对“不严不实”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政治处负责)

        三、解决突出问题

        检察人员特别是院领导干部,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深入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争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好党员好干部好检察官。

        (一)着力解决修身不严问题,始终做到严以修身。重点是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在党不言党、在党不跟党,作风庸俗甚至沉迷于烧香、拜佛、看风水等问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清醒头脑。

        1、落实群众工作站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安排进社区的干部结合参加党员活动日、讲党课等活动,于6月中旬前到社区基层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帮助解决问题,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政治处负责)

        2、落实驻村工作要求。带队参加驻村工作的领导干部,于6月下旬前到自己的联系点农村基层单位蹲点调研,帮助解决问题指导基层党建,推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扶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政治处负责) 

        (二)着力解决用权不严问题,始终做到严以用权。重点解决滥用权力、设租寻租,插手工程建设、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察”,明确权力清单,依法行使检察权,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开展5个方面专项整治:(1)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是滥用职权,刑讯逼供、违法取证,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侵害当事人利益、限制律师权利。(2)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重点是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搪塞、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收取红包、购物卡等。开展“办事好窗口和办事难岗位”评议活动。(3)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重点是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索取或接受涉案单位赞助,以各种名义在涉案单位报销费用,利用工作之便搭车收费等行为。(4)整治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5)整治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问题。(案管办、纪检组负责)

        (三)着力解决律己不严问题,始终做到严以律己。重点解决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松懈、意志颓废、贪图享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根治不到位等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严守纪律红线,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真正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重点抓“三个一”:

        1、参加一次专题党日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一次所在党支部围绕“三严三实”组织的专题党日活动。(党支部负责)

        2、接受一次法治教育。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采取多种形式接受一次法治教育。(政治处负责)

        3、查处一批自律不严的反面典型。主要是查处公款吃喝、出入会所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查处在公众场合发表违反政治纪律言论、诋毁党的形象等问题。(纪检组负责)

        (四)着力解决谋事不实的问题,始终做到谋事要实。对不注重实际、拍脑袋决策,工作飘浮、脱离实际,喜好形式主义、摆花架子,只画“设计图”、不画“施工图”等问题进行整治。教育鼓励广大检察人员讲真话、干实事、重实效,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使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举措符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情况、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符合群众利益、符合科学精神,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执行集体决策和个人决定事项清单制度和评议制度,年底列出决策事项清单,向地方党委常委会或单位党组作出报告并接受评议。(政治处负责)

        (五)着力解决创业不实问题,始终做到创业要实。重点解决为官不为、懒政惰政,不敢担当、不敢监督、好高骛远、急功近利、政绩观偏离等问题。教育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精神和锐气,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的检察业绩。

        1、深化检察改革,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坚决摒弃和纠正不科学的办案指标、考核体系和业务排名,让检察工作在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政治处负责)

        2、12月底前,开展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作为主要内容,对2014年承诺事项进行清账问责,落实院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党支部负责)

        (六)着力解决做人不实的问题,始终做到做人要实。重点解决自律不严、作风不实和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做“两面人”的问题。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官德”教育,把道德品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列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集中解决造谣中伤、恶意诽谤,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等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增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警惕性,对组织不隐瞒、不欺骗,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真正使司法过程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群众幸福感的过程。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纪实档案,把巡视、审计、考核考察、专项检查、举报受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纳入档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纪检组负责)

        2、逐步建立班子成员作风纪实档案,把巡视、审计、考核考察、专项检查、举报受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纳入档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纪检组负责)

        3、落实干部使用“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政治处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院党组全面负责本单位专题教育,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我院专题教育在党组领导下进行,党组书记、检察长孟耀斌为第一责任人,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明辉为召集人,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沛为副召集人兼专题教育办公室主任。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相应工作机构,统筹专题教育工作的开展。对专题教育各项任务进行责任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

        (二)加强统筹指导。检察机关的专题教育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进行,推动检察机关专题教育整体健康发展。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阶段性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要把开展专题教育情况纳入2015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评选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抓好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实施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等关键动作,确保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坚持领导带头,主要领导带头做好关键动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检察长要积极参加当地党委组织的专题教育,各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履职尽责、做人做事的各个方面。

        (四)强化交流宣传。我院将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情况调研和督促指导。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运用各种检察传媒和门户网站、机关内网、“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宣传报道专题教育的进展情况和积极成果,营造浓厚氛围。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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