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首起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案
        时间:2019-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首起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案 

         

        近日,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和张某(女)有感情纠纷,出于报复心理,在陌陌上以女性名义注册账号,之后连续五天利用该账号发布暧昧信息以到家中见面为由诱骗多名男子晚上到张某家敲门骚扰。2018年10月4日20时至23时左右先后有刘某、郭某、李某到张某家敲门,不堪其扰的张某家人及亲友将刘某、郭某、李某打伤,其中刘某为轻微伤,郭某为轻伤,李某为重伤二级。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对王某行为的评价上,王某出于报复心理利用陌陌聊天软件诱骗多名男子对张某家敲门骚扰的行为与上门敲门者受伤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否构成犯罪。经望都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认为:王某的行为与上门敲门者受伤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王某在主观上应当明知张某一方在遭遇持续多日夜半被人上门骚扰的情况下,张某家人和上门骚扰的陌生男子之间应该会产生语言甚至肢体冲突,王某的行为对于上门敲门者受伤主观上存在放任态度,王某应该对造成上门敲门者受伤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认定王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检察官提醒: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可以滋养人心、滋养社会,造谣生事、搬弄是非的虚假信息只会混淆视听、激化矛盾,而对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公益诉讼
        预决算公开
        党史学习
        中国检察听证网
        党的建设
        新浪微博
        新浪二维码
        新浪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望都检察院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望都检察院庆祝中国共...

         

        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望都县庆都西路11号 举报电话:0312-7732000 邮编:072450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