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十七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22)
望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7日在望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望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志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望都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县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1],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望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在服务精致望都上作出检察贡献
服务大局,使命在肩。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思考和谋划。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深化检企共建,为蒙牛乳业、杭萧钢构等12家县域重点企业实行挂牌服务,走访企业23次,协调解决企业难题8个。开展“护航民企发展”、走进企业提供法治服务等系列活动,提供法律咨询18场次,积极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防范风险。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予以同等司法保护,依法不批捕1人,不起诉3人,实现法律尺度与法治温情相协调,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
聚焦群众关切,服务平安望都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73件88人,提起公诉132件177人。严惩暴力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查起诉6件7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参与“净网”“断卡”行动,审查逮捕3件7人。依法严惩非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以寻衅滋事罪对李某批准逮捕并依法起诉。扎实落实检察长包案责任制,化解信访案件7件。积极融入疫情防控大局,30名检察干警下沉3个住宅小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疫苗接种、志愿服务,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检察责任。
关注民生发展,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三号检察建议”[2]落地落实,用心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办理涉金融犯罪5件11人,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利剑斩污”、“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7件10人。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切实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13个,顺利完成“后评估”工作。将司法救助[3]融入精准扶贫,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6人,为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我院办理的“保定好人”任某某司法救助案,被多家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二、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彰显检察价值
能动履职,强化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提高检察办案质效。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8.8%,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7%。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模式,适用简易程序24件,速裁程序19件,节约了办案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31人,不起诉6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8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对诉讼活动违法等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44件,采纳率100%;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4件4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7人;提出抗诉2件,市检察院全部支持、市中级法院全部采纳。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提升法律监督品质。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案件1件、办理民事诉讼活动监督案件6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在住房公积金领域,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我院成功办理保定市首例民事检察司法救助案,帮助申诉人曹某某依法获得抚养费,同时对其司法救助,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发出检察建议1份。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真正解民忧、破难题。深度应用“两法衔接”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依法对接,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准确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13条,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依法监督更加便捷高效。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贡献公益检察力量,共立案33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同治理,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环境保护税征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收缴漏征环保税20余万元,有效发挥保护国有财产与服务绿色发展的双重效能。用心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办理食品药品犯罪2件4人,敦促职能部门构建“权责清晰、施工规范、管理科学”的窨井盖治理长效机制。我院办理的郭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公益诉讼案,正在参选全省“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三、永葆检察为民情怀,在回应人民期待上强化检察担当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3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1次,排查化解涉检信访隐患8件,无涉检进京赴省信访等情况出现。严格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处理来信6件,答复率100%。开展“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当好农民工“护薪人”,通过支持起诉帮助17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9.76万元。精心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绿色通道”,接待律师和案件当事人56人次,被市文明办、市检察院联合授予“文明执法”窗口单位。
自觉接受监督 ,彰显检察公信。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2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办案156人次,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听证工作。推进阳光检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场,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程序性信息194条、重要案件信息13条、法律文书214份。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重大争议案件,组织检察听证[4]36件,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公园设立检察橱窗,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推进未检工作,传递检察温情。全心全意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人,不起诉4人,为7名犯罪嫌疑人提供心理疏导、落实法律援助。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体局会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与县团委联合成立望都首家“护蕾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15场,受教育师生及家长达8000余人。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专项行动,通过监督履职与相关部门良性互动,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实做细。
四、立足事业长远发展,在强化队伍建设上积聚检察力量
拼搏竞进、事争一流。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主动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审视、谋划和推进望都检察工作。狠抓政治建设,锻造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决扞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狠抓思想建设,贯通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检察宣传阵地建设,唱响检察好声音,传播法治正能量。
坚定不移提升综合业务素能。构建以“案-件比”[5]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体系,“案-件比”为1.037,全市排名第二,办案质效明显提升。用活用好“检答网”业务学习平台,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活教材”作用,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坚持周五例会,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确保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突出青年干警培养,通过列席会议、跟班学习,助推高点发力、快速成长。入额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99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一抓到底,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在日常,做在经常,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始终坚定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22件,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持续规范执法办案,评查案件157件,制定8项检察便民举措,为群众办实事24件,法律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一年来,我院在新的时代坐标下不辱使命、再创佳绩,共有5个集体14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院满意度为98.66%,位居全省第一。参与办理的张某某等65人侵害公民隐私权案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办理的莫某某洗钱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我院撰写的《职务犯罪中关于监检衔接问题探析》荣获2021年京津冀检察机关优秀论文二等奖;我院以梁某某司法救助案为蓝本,拍摄的微电影《撑起那片蓝天》,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二等奖。我院吴光霞同志被评为“全省反诈工作先进个人”,并入选河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才库;熊彦会同志被评为“冀青之星”。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望都检察事业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有力保障,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关注、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成绩催人奋进,问题促人警醒。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对照人民群众新时代的司法需求,“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二是对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细化实化。三是对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新要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谋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检察院“11253”[6]工作思路,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办案监督质效,为推动望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对党忠诚、勇于担当,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展现新成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在主动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中彰显检察担当。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严格司法、精准履职,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上体现新举措。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常态化开展检察环节公开听证,严厉惩治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让城乡更安宁,让百姓更安乐。不断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新形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是善用智慧、坚守韧性,在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上彰显新作为。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在监督办案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更高质效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扞卫司法公正公信。主动适应犯罪结构变化,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推动刑事检察工作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固本强基、提质增效,在锻造过硬检察铁军上呈现新气象。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司法办案,做到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促公信,以公信促提升。认真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经常性听取意见,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收集、转化和反馈。全面从严治检,抓牢政治建设,把讲政治、抓党建与强业务融为一体,深化和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心中有梦、奋斗为桨。新的一年,我院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带领全体干警,求真务实、忠诚履职、凝心聚力,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望都赶超发展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望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注1]“意见”: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注2]“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注3]“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注4]“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注5]“案-件比”:“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与“件”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就是“案-件比”。
[注6]“11253”:一条主线就是“激情奋进十四五、再造一个新保定”;一个总要求就是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两个主责就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五大支撑板块就是打造“服务检察、品质检察、能动检察、数字检察、清廉检察”;三效合一就是“通过监督办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