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检察院组织检委会集体学习
5月6日,望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志伟主持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的意见》等内容。检察官助理列席会议。

集体学习由田志伟检察长主讲,与会委员进行了交流研讨。并结合2022年1-4月份检察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研判,查找工作短板弱项,深入剖析制约因素,明确提升举措。

田志伟检察长在学习总结时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办案质量,为争先创优作出更大贡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到,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的关键抓手。要聚焦检察业务管理,全面统筹抓质量,围绕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深化业务部门之间横向配合、协同办案,强化纵向衔接,接续监督,促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一体履职。
二要聚焦核心数据,狠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导向作用,充分学习并吃透考评规则,针对每一条指标要落实具体举措,加强对每项指标的关联性分析。找准“失分点”,科学合理制定各项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创出特色亮点,推动各项业务指标全面达标、力争创优。坚持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检察长承担第一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检察官承担具体责任,将各项检察业务指标分解到每名检察官,形成工作台账,进一步规范考核评价体系,以通报、提醒、约谈等形式保证责任压实,不走过场。
三要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办案质效。要以新时代司法理念为引领,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等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司法办案质效不断提升。聚焦自身问题短板,抓好整改促提升,认真对照业务数据反映的问题,要透过数据看本质,找准背后规律性问题,摒弃“单纯追求指标升降值”的片面认识,拿出过硬措施逐项整改,努力做到能动履职求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