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收到一起未成年人参与的抢劫提请批准逮捕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与其女友方某(未满18周岁)合谋,由方某约会网友梁某在宾馆开房,张某某带领四名小伙子冲进房间,要挟梁某交出钱财了事,梁某不情愿,张某某遂与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将梁某带至郊外进行殴打、威胁,抢走梁某的银行卡取钱未果后又对梁某暴力殴打,后将梁某的支付宝和微信登录,从中转取金额八万余元。张某某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余五名犯罪嫌疑人已上网追逃。
张某某起先只想对梁某敲诈勒索钱财,在梁某不配合的情况下,就对梁某实施暴力殴打、威胁的行为,并当场实施暴力、当场取得财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抢劫罪的法律认定,因此,我院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张某某确有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决定对其以抢劫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