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唐县人民检察院批捕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秩序。
犯罪嫌疑人马某、李某、魏某、邸某、陈某,因生活中的琐事、纠纷,与他人发生争执,他们不是靠协商解决问题,而是大打出手并将他人打伤。经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受害人伤情均构成轻伤二级损伤。犯罪嫌疑人马某、李某、魏某、邸某、陈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唐县检方经审查,依法对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扞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