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唐县人民检察院批捕了一起非法行医案,有力地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犯罪嫌疑人刘某,自2015年10月份以来,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家开设诊所从事非法行医活动。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2016年8月4日、8月23日两次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可是刘某为牟利依然拒不改正,继续从事非法行医活动.唐县检方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非法行医罪。为净化医疗卫生环境,打击非法行医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唐县检方依法对刘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