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省检察院“五检”要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市检察院“12343”目标任务,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大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为构建经济强县、和谐唐县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强化大局意识,服务县域经济富有成效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和落实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各项工作举措,努力为唐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制定服务举措。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唐县实际,制定了《唐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注重采取适当的办案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人性化办案并重,做到了“五个慎重”(即扣押、冻结过程要慎重,严格执行程序规定;扣押、冻结涉案单位款物要慎重,尽可能避免影响涉案单位的正常工作、生产活动;扣押、冻结可疑款物要慎重,对于与案件无关的不得扣押、冻结;扣押、冻结涉案人员的款物、帐户、银行卡等要慎重,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对扣押的笔记本等私人物品,要妥善保管,注意保密;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要慎重,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通知当事人并送达有关文书,应当返还的及时返还),县委主要领导对我院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举措,做出批示予以肯定。二是突出服务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服务的角色与位置,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建立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队,深入到工业园区、项目工地、重点企业,开展法制宣传12次,接待群众120人次,受理举报线索7件。三是确保服务效果。充分发挥侦监、公诉职能,重点打击对涉及危害经济发展、破坏发展环境的涉黑涉恶、非法用工的违法犯罪,对破坏破坏发展环境、在旅游景区扰乱社会秩序的张某等5人依法批准逮捕,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切实履行职能,维护和谐稳定作用突出
牢固树立社会大局稳定的思想,举全力、尽全责,充分发挥批捕、公诉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打造平安唐县。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格落实市委“持续严打、一年四打、连打三年”指示精神,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破坏发展环境的黑恶痞霸犯罪、涉危涉爆等危害民生犯罪、破坏政务环境的贪污受贿及失职渎职犯罪。今年共批准逮捕154件200人,提起公诉223件323人,依法对把持基层政权、涉黑犯罪邸某等13人提起公诉,确保了打击效果。今年“秋收100”我院位列全市先进行列。
二是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惩治教育。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检工作方针,今年以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17人,审查起诉25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社会调查,制作社会调查报告39人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非羁押措施风险评估39人次,变更强制措施3人,对2人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达成刑事和解1次。
三是依法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制定了《关于办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畅通了12309举报电话、网上举报、来信来访渠道。认真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等制度,提高接访办访能力和水平。今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2件280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北京APEC会议期间的安保维稳工作任务,全年未出现涉检进京、赴省访。
三、坚持惩防并举,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成效明显
一是集中力量,圆满完成市院交办任务。按照市院的安排部署,我院干警参与查办了国家发改委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2.10”专案、国家电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燕福龙“8.22”专案,远赴贵州、辽宁、河南、内蒙古、浙江、山西等地,行程14万余公里,询问证人150多人,调取证据材料600余份,冻结涉案款项3000余万元,以高度的责任心,高质、高效完成市检察院交办的任务。
二是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根据高检院关于《严厉查办破坏污染环境渎职犯罪案件》的要求,按照“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监管渎职犯罪,着力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查办了县环保监管人员存在的渎职犯罪2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执法不公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根据市检察院的指派,查处了保定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干警滥用职权案件,已将两名涉案人移送起诉。
三是因地制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23家工程项目,涉及资金1.2亿元,开展了重点工程预防。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9次。依托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先后对唐县交通局、质监局、工商局、农行等18家机关单位、11家工程项目经理、1200余名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积极撰写预防信息23份,检察建议8篇,调研文章2篇,有效减少或避免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维护公平正义,诉讼监督力度更加有力
以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提升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诉讼监督水平。
侦查活动监督,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问题,监督立案3件3人,监督撤案2件2人;针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不未移送起诉问题,追加逮捕4人,追加起诉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件次。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制定了两法衔接实施方案,对相关单位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了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做到了监督案件移交、受理、办理流转畅通,监督移送涉罪案件4件,依法批准逮捕3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及时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件,提出量刑建议46件。加强协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0次,有效地发挥了检察监督职能。民行诉讼监督,审查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5件,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建议再审提请抗诉2件,再审改判1件;督促起诉案件3件;审判监督案件10件,执行监督案件9件;出席再审法庭5次;做好9件裁判正确民事行政申诉案的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监管活动监督,死刑临场监督2人次,羁押必要性审查17人次,对5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对303人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法律监督。按照市院指定管辖,侦办了保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故意伤害和玩忽职守案,立案2人并移送起诉。
五、狠抓自身建设,检察队伍形象明显提升
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通过不断学习,加强教育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强化落实规定动作,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创新活动载体,层层有序推进。组织召开了5个不同层面的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列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党组成员依托涉农检察工作联系点,开展基层宣讲、蹲点服务工作,提供便民服务,普法进校园、入社区,累计听取500多人次的意见,收集各类意见建议80余条。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被县委评为先进单位。
二是不断完善日常管理工作。为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制定了《保密工作制度》、《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对检察专网进行了机密级保护,加强了单位保密工作管理;为规范档案管理,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强化了对内部文件、卷宗的管理。制定了《唐县人民检察院考核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引导干警争先创优,着力构建符合检察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工作考核体系。狠抓教育培训,参加省市检察院培训500余人次,16名干警、4个集体获市以上表彰。
三是积极推行检察改革工作。按照省市院的要求,积极推行检务公开,结合本院实际,合理运用中央政法经费,建设了检务公开大厅、不起诉宣告厅、刑事办案区,设置了讯问、询问室、温馨谈话室等,安装了室外彩色显示屏,购置了室内触摸屏,以正义网为依托,建立了本院门户网站,开通了微信、微博、客户端,按照检务公开要求,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了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216条,终结性法律文书60份,重大案件信息18件,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做到以公开促公正。
六、强化内外监督,司法环境更加公开透明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专题报告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积极组织副检察长向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进行述职,报告分管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诚恳听取市县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进行评议,针对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常态化。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健全与政协委员联系机制,推进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政协委员进行参观座谈,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不捕、不诉自侦案件进行监督,促进了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
内部监督促进规范。始终坚持把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作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廉洁从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反四风”,对车辆管理、工作纪律,重点时期、重点环节开展检务督查18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18件,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促进执法规范化。
各位代表,2014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唐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队伍的执法理念与新时期检察工作还不相适应,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干警创新意识不强,创新的方法和手段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查办社会反映强烈的、人民群众关心的大案要案少,查办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结合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做得还不到位。
2015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从严治检为总体思路,通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一是围绕依法治国新精神,全力服务县委中心大局。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引领,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基本遵循,坚定法治信仰,明晰权责边界,严格执法尺度,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平安唐县建设各项任务,积极拓展社会矛盾法治化解决途径,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办生态保护、重大工程建设、民生民利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是围绕反腐倡廉新形势,健全职务犯罪惩防体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继续加大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有效整合侦查资源,深入总结办理大案要案的工作经验,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注重对案件线索发现和管理,深化完善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打好反腐持久战、攻坚战、整体战。巩固和深化党委领导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体系,增强治本效果。
三是围绕法治唐县新部署,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严格落实县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唐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履行刑事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抓好专项监督。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力度,加快推进“两法”衔接机制建设,助推各级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广泛开展普法活动,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围绕司法公信新任务,筑牢公平正义工作底线。坚持严格司法,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坚持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构建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新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强检战略实施对规范执法的助推作用,以严格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为抓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五是围绕队伍建设新要求,夯实干警综合素质基础。深化理想信念、为民宗旨等教育,坚定干警忠诚履职的政治理念。紧紧抓住业务素质这个核心,强化业务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紧紧抓住纪律作风这个关键,加强执法执纪、职业道德和警示教育,深化作风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从严治检各项规定,切实引导干警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各位代表,2015年,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检察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争创意识, 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建设保定西部区域中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唐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5 年 1月 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