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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报告
        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3-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务实创新发展。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将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依法快捕快诉,依法从严惩处。2012年,共批准逮捕149219人,提起公诉136239人,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612人。针对我县涉爆涉矿案发特点,积极开展涉爆涉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查阅行政机关案卷230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3人,批准逮捕涉爆涉矿犯罪案件1435人,全部提起公诉,此项工作得到市检察院、县委高度肯定,有效地遏制了涉爆涉矿犯罪的多发态势。

        全力参与十八大安保工作。坚持从讲政治、顾全局的高度,做到一切围绕十八大、一切服务十八大。坚持安保期间全体干警周六、周日不休息,在岗在位,严格落实双人双岗值班制度。坚持赴省进京信访值班、护路执勤,严格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圆满完成了十八大安保各项工作任务。

        积极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将涉农检察工作与省委开展的基层建设年活动、与县委开展的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紧密结合,开展巡回检察,跟踪监督涉农资金和惠农政策的落实,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坚持打防并举,确保了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利用农村集市、庙会,开展法制宣传26次,发放宣传材料、明白卡3000余份,提出检察建议8份,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33人。

        认真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建立了举报网站,形成了来访、电话、信箱、网络“四位一体”举报模式,接待群众150余人次,受理线索14,初查案件9件,依法合理解决当事人的诉求,解决6起信访积案,成功化解了6起集体访、告急访,没有发生新的涉检访案件。属于我县管辖的涉检上访老户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息诉。

        二、坚持惩防并举、全面预防,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大。2012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310人,大案率100%,其中,贪污案件11人,贿赂案件14人,私分国有资产案件15人,提起公诉310人,有罪判决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打击渎职犯罪成效明显。严厉惩处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共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24人,提起公诉24人,有罪判决4人。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维护了司法公正。

        预防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开展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对涉及我县6个乡镇、6000余公顷、国家投资2.1亿元的土地整理重大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对参与招投标的单位进行行贿档案查询298次,发出检察建议38份。以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为切入点,在我院建成了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高标准的多媒体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受教育人员达500余人,成为唐县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廉政教育的重要阵地,受到了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领导高度肯定,被省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提升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诉讼监督水平。

        刑事立案监督:针对侦查机关有罪不究、有案不立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3人,撤案44人。

        侦查活动监督:针对侦查活动中容易发生的违法取证、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21份,追捕漏犯913人。

        刑事审判监督:为防止刑事裁判冤及无辜、罚不当罪,通过依法审查裁判文书、量刑检察建议以及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等途径,提请抗诉2件,追诉漏罪11条,追诉漏犯1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探索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机制,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执行监督民事案件15件,调解民事案件5件。

        刑罚执行监督:建立和完善驻所检察室监控网络,实现了与看守所信息共享,实现了提讯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行安全检查24次,提出检察建议18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四、坚持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执法能力。

        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深化素质教育,实施人才战略,着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用思想上的沟通、感情上的信任、工作上的互补团结带动一班人,检察长带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实干家、廉洁自律的带头人。班子成员带头撰写调研文章、宣传信息,全院干警共在国家级刊物转发59篇,省级27篇,市级67篇。

        加强干警教育培训。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三自”、“六不”执行力亮剑活动,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激励干警争先创业,廉洁自律,1名干警通过研究生考试。积极做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准备工作,全员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培训活动,及时更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审批规范有序,开支科学合理;完善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作风实现大转变;完善值班制度,值班备勤、重大事件报告工作更加规范;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为所有警车安装了GPS跟踪定位系统,车辆使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完善案卷评查制度,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积极参与防汛救灾。7.21”洪灾发生后,我院检察干警自发为受灾群众捐款、捐物价值万余元,同时,深入受灾乡镇现场跟踪监督发放救灾款物,保障及时发放到位,河北电视台《法治河北》栏目对我们的做法进行了报道。

        注重基础设施建设。20123月,河北省检察机关实训基地确定在唐县建设,现已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建立了标准化办案工作区,顺利通过省检察院首批检查验收,提高了执法办案的科技含量;在中国检察基金会资助下,完成基层检察图书室建设,藏书3000余册,建立了法律电子书库,完善了多媒体远程视教功能,丰富了干警文化生活;安装了高清晰电子显示屏,开辟了新的宣传窗口;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确保了机关安全;坚持从优待警,改善了办公环境。

        检察形象持续提升。2012年,我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八大安保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控申科被评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反渎职侵权局被评为“全省优秀反渎局”,侦查监督科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民事行政检察科荣获集体三等功,3名干警受到省级表彰,3名干警荣获个人三等功,5名干警受到市院嘉奖,10名干警受到县委表彰。

        五、坚持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专题报告了反贪工作;积极组织副检察长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述职,报告分管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市县人大代表到检察院参观指导,诚恳听取市县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常态化。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与政协委员联系机制,及时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座谈,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注重人民监督员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自侦案件进行监督,促进了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

        切实加强自身执法监督。经县编制办批准,成立了案管办,对案件进行动态管理和全程监控;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每月在干警中开展“敲警钟日”活动,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完善办案安全防范规定,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有力保障了办案质量和执法行为的廉洁性,全院未发生违纪问题和办案安全事故。

        各位代表,2012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 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向关心、关注、关爱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干警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随着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办案难度加大,工作任务繁重,工作要求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少,惩治腐败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四是检务保障水平还不高,规范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对此,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任务

        2013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建设“平安唐县、法治唐县”为目标,推动唐县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为建设经济强县、和谐唐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我院将自觉的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转变思想观念结合起来、和严格执法结合起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牢记检察工作的使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努力为建设经济强县、和谐唐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注重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强化诉讼监督。深入推进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注重信访稳定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抗诉等手段,重点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三是注重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加大惩防力度。按照中央关于“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反腐败精神和要求,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既查处大案要案,又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注重源头预防,力争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四是注重提高整体素质,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注重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不懈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检务保障水平。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理论联系实践,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保障人权水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警执法水平,提升干警拒腐防变能力。

        五是注重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群众的联系,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批评、建议和意见,确保检察权在有效的监督下运行。

        各位代表,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经济强县、和谐唐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唐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3 3 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