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清理专项行动,重点对马某某猥亵儿童案件进行检察监督。经排查,被告人马某某审前未羁押,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未交付执行。
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清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安排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动加强与县法院、县公安局沟通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方式,扩宽案件线索渠道,督促公安机关上门走访、明察暗访、悬赏等方式,有效推进抓捕工作,于2019年9月22日,成功将潜逃十余年的马某某抓获归案,并督促完成交付执行各项工作。
通过对此案的检察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工作,维护了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和司法权威,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了社会和谐稳定环境。
(供稿人 马松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