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井安全防范,共建共享美好生活
为加强取水井安全防范以及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对人民群众造成生命财产危害,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自3月20日起至22日,走访摸排了3个乡镇5个村庄,共发现发现取水井98眼,其中废弃井23眼,农用井35眼,饮水井40眼。
通过调取水利局和农业农村局相关台账、实地取证等方式对水井使用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后,我院干警了解到,实行农村统一供水后,农村居民之前使用的饮水井基本废弃,但多未回填。我院干警深入到实地查看废弃水井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安全警示牌、栏杆等防护措施,是否还有私自打井取水情况。
在此次专项活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院主动与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取得了行政执法机构的支持和配合,并将此次取水井安全摸排问题情况通知了当地乡镇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为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做好取水井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3月18日,我部干警前往仁厚镇薛家庄村走访调查)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环境,我院在公益诉讼线索调查摸排中,发现大面积建筑生活垃圾露天堆存,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我部干警进行了实地查看,并拍摄了照片。

我院检察长徐文科提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目的是促进依法行政,以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维护居民的生态环境。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凝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合力,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相关机制建设,提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检察质效,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