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事前、事中监督,积极参加招投标现场监督,再次发现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坚持事前监督。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的要求,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政府采购等招投标监督力度,开展事前资格审查,对投标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进行网上查询,对无犯罪行为的开具公函,投标人凭检察机关出具的公函到指定地点参加报名。近三年来,累计查询行贿犯罪档案1210件,录入行贿犯罪档案2件,使公开招投标程序更加规范有序。
坚持事中监督。依照规定对公开招标的项目,检察机关派员进行临场监督,对招投标过程全程监督,对所有投标者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告知函》进行逐一认真核查、鉴别,因投标人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结果告知函,既可以在投标地开具,也可以在投标人住所地开具,因此也是检察机关临场监督的重点。近两年,我院通过现场监督累计发现两起伪造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防控贿赂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