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乔某,父亲患有精神疾病多年,生活不能自理,爷爷奶奶七十多岁高龄,不仅照顾乔某的父亲,还要照顾乔某二兄弟,乔某因为没有母亲的关爱,又与爷爷奶奶有代沟,无法沟通,就自己离开家在街上游荡,身无分文,中午饿了没钱买饭,想到去偷点钱买饭吃,遂潜入一家客厅偷包就跑,在跑的过程中因为紧张恐 惧也没有翻到包内的钱,后被受害人追出来扭送至公安部门。
唐县检察院收到卷宗认真审查后,认为乔某入户盗窃,但其主观恶性较小,且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六个月。经向主管检察长赵成合汇报后,考虑到乔某的特殊情况,决定启动 对乔某的帮教措施。在对乔某进行走访调查并听取本人意见后,赵成合副检察长与唐县帮教联系点唐龙纺织集团联系,签订了三方帮教协议书,要求唐龙集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安排合适的岗位,不得歧视,并对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予以保密,按时汇报乔某的情况,与唐县检察院一同对乔某进行帮教救助。唐县检察院也成立了帮教救助小组,建立了乔某的帮教救助档案,定期对乔某的表现情况进行走访和汇总。
乔某含着泪感谢唐县检察院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保证遵守法律法规和帮教协议的要求,积极改造,学得一技之长,为自己和家人的将来努力工作。乔某的奶奶感动的老泪纵横,紧紧握着帮教小组成员的手说:“感谢你们,既挽救了我孙子,还给他找了个挣钱 的地方,也让我们省心了、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