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唐县城区交通运输管理秩序,创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唐县检察院民行科针对城区电动三轮车乱停乱放、无视交通法规,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重大问题向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发了一份检察建议,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检察建议要求:对电动三轮车进行限制和疏导,保证道路的整洁畅通;查处和整治无牌、遮挡或者无损号牌的机动车;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合理疏解、引导交通需求,改善交通结构,推进公交站点周边环境优化,提升利用交通配套设施便利性,妥善解决黑出租等问题。 这是该院极积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对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对车辆违章行驶、非法营运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目前,该县的道路交通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