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出台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对我们做好新时期人民检察院工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提升司法公信,需要尽快完善法制建设和司法体制、着力提升政法干警综合素质、加强司法公开、完善监督机制。笔者认为,大力推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借力科技强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也是一条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唐县检察院越来越注重现代科技装备在检察业务中的应用,如大力推广电子检务,设置电子显示大屏幕、自动触摸屏,在检察外网上开通“检务公开”、网上举报专栏,便于社会各界和公众查询,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等,不仅宣传了法律知识,也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下面我结合唐县检察院的一些做法简单谈谈如何借助科技强检提升司法公信。
司法公信力这一概念具有两个维度:一是信用的维度,即司法机关获得公众信任的能力;另一个是信任的维度,即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程度”。合理、高效地使用新技术装备,对于我们提升第一维度既获取公众信任的能力大有裨益。要使科技强检成为提升司法公信的有效助力,需要实现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有效融合,通过现代科学技术、装备,使司法更高效、更透明。要明确指导思想,设定总体目标,逐步实施、层层推进。
一、明确指导思想,为科技装备与司法公信搭桥
《“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是高检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检察机关顺应新技术变革,以科学技术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纲要》明确了未来五年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的目标任务,提出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应用体系,从建设与管理两个方面,从信息采集至应用的四个层次,剖析了科技强检工作如何从数字化向智慧化跃升、解构了“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工作的重点任务,是我们借力科技强检提升司法公信的指导思想。
我们要以《纲要》为指导,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中心,以全面提升科技应用能力为重点,以基础建设和安全保密建设为保障,以电子检务工程为突破口,紧密结合各级院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科技对检察工作的支撑、推动和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检察信息化水平,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设定总体目标,使装备采购和技术引进有的放矢
我们国家对政法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投入,为我们检察机关实现科技强检战略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近年来,检察装备采购越来越先进,功能越来越齐全。但是,我们所有的采购和引进都围绕一个目标,那就是必须能够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以提升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为目标,我们要全面推进信息化应用,建成以网络为基础、以需求为主导、以业务为主线、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以检察信息资源为中心的综合化体系,实现以科学技术推动检察业务网络化和规范化,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保障公正执法;以科学技术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以科学技术带动管理科学化,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能;以科学技术推进保障现代化,提高检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检察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具体包括: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础网络平台建设,提高网络系统支撑能力。结合分级保护工作的验收和复查,加快完善检察专线网建设。不断改善互联网接入装备技术,优化网络性能,提高网络质量。
2、以检察专网为重点,加强网络安全保密建设,提高抵御安全风险的水平。全面实施“分级保护系统”工程,对网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处置网络故障、事故的能力。
3、继续推进检察信息化,加强标准规范建设,在提高设备信息化水平的同时注重人员操作水平的培训,提高网络应用整体水平,健全完善较为完整的检察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
4、以“两法衔接”为基础平台,各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实现执法资源共享,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和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协作机制,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
三、出台有效对策,让技术装备为司法公信增色
目前,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的发展理念与科技强检要求尚有差距。一些干警对科技装备的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重建设而轻使用管理。装备不等于科技,更不等于战斗力。有了装备,没有相应的技术人才,没有完善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再好的设备也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科技强检和提升公信也就无从谈起。因此,硬件建设要推进,软件建设也要跟上。要从人才、理念、制度上下功夫,让每一分钱都花到点子上,每一台设备都物有所用。
1、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建议尽快出台科技装备建设配备实施标准等标准体系,进一步严明纪律,不折不扣地执行高检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四统一”原则。不能撇开上级要求和信息化建设规律于不顾,自行其事。
2、物尽其用,提高效能。科技装备只有充分使用,才能发挥支撑、推动和引领作用,才会产生其核心战斗力。要积极网罗人才。通过培训、引进两种途径,解决不会用、用不好的问题;积极促进科技装备与各项工作的紧密结合,把科技渗透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强力推进科技成果的应用,解决不愿用的问题。加快软件研发,弥补应用短板,解决不能用的问题。
3、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应积极与公安、法院、各行政执法部门协调,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在内部,要打破条块分割,做到设备共用,资源共享。检察技术部门、网管部门应树立服务意识,主动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内部各部门之间形成一盘棋,不人为设置障碍,妨害科技强检工作的实施。
4、领导负责,完善机制。从院领导到每一位干警,都应提高对科技强检战略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科技装备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不断加强对科技强检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技强检工作的激励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科技素能培训机制和技术人员特别关爱机制,使科技强检工作有序开展、富有实效。
《“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十三五”时期检察机关必须准确把握法治发展新要求,全面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实现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可以说,科技强检和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是紧密相连的。我们要紧紧把握《刚要》的精神内涵,加快科技装备与检察业务的融合,借科技的翅膀,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关心检察工作、信任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