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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征集检察听证员库成员报名表
        时间:2022-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提升检察听证工作质效,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决定在曲阳县范围内公开征集一批具有较高法律素养、有一定社会公信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的社会人士代表作为本院听证员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听证员人选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学者以及社区、村委会、公益组织志愿者、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人员中确定并纳入本院听证员库。

        二、征集名额

        本次听证员拟征集名额为38名。

        三、征集条件

        (一)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1、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2、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研究发展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4、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和法学、医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专业人士。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1、受过刑事处罚;2、被开除公职;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4、有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形。

        四、征集方式

        1、主动邀请。根据工作需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由本院主动邀请入库。

        2、单位推荐。由国家机关、群众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向本院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3、个人自荐。符合征集条件的个人,可主动向本院自荐参加征集系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需经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同意。

        五、听证员职责

        1、受邀参加本院对于符合条件案件举行的公开听证会,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

        2、听证员依法享有参加听证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听证义务,保守秘密,秉公判断,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情形。

        六、听证员管理

        人民检察院对听证员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对于取消听证员库成员资格或者决定出库的,要及时出库;需要补充的,按照规定及时补充。

        七、征集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曲阳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征集公告,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二)自(推)荐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的复印件、《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征集听证员报名表》。

        (三)初审及考察。对照征集条件,对自荐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并考察,提出拟征集人选。

        (四)确定及公示。对拟征集人选提请本院党组会议审定后,在本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征集人选,正式纳入听证员库。

        九、报名及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后,请在曲阳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公众号下载报名表,并于2022328日前将报名相关材料递交至曲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联系电话:0312-4266305

        报名邮箱:

        2022年3月21

         

        附: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征集检察听证员库成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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