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检察干警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三个至上”,坚决落实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查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条 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尊崇宪法和法律,人爱人民检察事业,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勤勉敬业,尽心竭力。
第三条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树立证据、程序、人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检察纪律,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观念,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
第四条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价值取向,不以权谋私,以案谋利,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检察管身份谋取权利,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案的任何形式的馈赠妥善处理个人事务,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五条 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宽严相济,以人为本,注重学习,精通检察业务,培养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做到执法理念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语言文明。
第六条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各项检察礼仪规范,着装整齐规范,明礼诚信,热爱集体。不耍特权、逞威风,不发表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言论,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风范,维护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第七条 表彰奖励模范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品德高尚、业绩突出的检察干警,对违反职业道行为和违法违纪的检察干警予以批评和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