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组织本部门干警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清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工作职能为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信访。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等事项。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清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朱旭腾看到此《条例》后,立刻组织本部门全体干警对此《条例》进行相互讨论学习。会上,首先由第五检察部主任朱旭腾通读《条例》的所有内容,将其中与本院业务联系密切的条文规定以及与之前信访工作规定不同的,进行重点提醒和标注。之后,由本部门的每一名干警逐一进行发言,讨论对《条例》条文的理解和如何讲《条例》的条文规定与日常信访工作,更好的融合在一起,更新司法知识理念。
清苑检察院徐文科检察长曾多次在全院大会上强调,信访工作无小事,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控申干警要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解决问题,以此来提高群众满意度,真正做到维护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