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8日我院受理满城区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曹某在两年内多次实施盗窃,且据其供述还有尚未查实的盗窃行为,对其取保候审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社会危险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我院于2017年8月2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曹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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