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田某驾驶一辆货车沿京深线自西向东行驶至大赛村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吴某驾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车受损,田某死亡,事故发生后吴某驾车逃逸。此事故经保定市满城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吴某负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犯罪嫌疑人吴某交通肇事后弃车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吴某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逮捕决定。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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