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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2、机构情况。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八、专业名词解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65个,行政编制数65个。实有在职人员60人,退休人员31人。

        (一)部门职责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检察监督、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和检察事务管理。

        1.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办职务犯罪:组织指挥或参与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分析全区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对策;承办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请示;研究制定全区反贪反渎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指导全区在逃职务犯罪案件追逃追赃工作,推进全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履行检察机关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种方式,预防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

        2.检察监督,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侦查监督: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公诉和审判监督: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理并指导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辅助:保障办案安全、负责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开展、规划和指导全区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3.控告和刑事申诉检察,组织和指导全区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区院管辖的信访、举报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涉检信访办理: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举报管理、刑事申诉及涉检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受理初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受理、审查和复查当事人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4.检察事务管理,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综合业务管理:确定全区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综合事务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涉外交流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区检察系统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检察院设1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加挂“计划财务装备科”)、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警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局、检察技术科。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09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8.76万元,其他收入137.72万元。

        2015年度收入总计939.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9.86万元。

        2016年度比2015年度增加了156.62万元,增加了了16.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9万元,增加了2.01%;其他收入增加137.32万元。

        增加原因:2016年度人员工资增加;其他收入增加137.32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060.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7.18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939.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1.44万元。

        2016年度比2015年度增加了120.88万元,增加了12.86%,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了35.74万元,增加了25.27%。

        增加原因:2016年度人员工资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5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8.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总计95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8.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相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度公用经费总支出106.69万元,其中办公费9.46万元、印刷费2.31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84万元、电费28.59万元、邮电费1.23万元、差旅费3.12万元、维修(护)费1.66万元、会议费3.7万元、培训费5.96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专用材料费17.66、劳务费28.02万元、福利费4.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1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年末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数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4万元;公务接待2次,人数245人,费用1.58万元,会议费4.12万元,培训费7.17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费用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比2015年减少了51.81万元,减少了59.47%。其中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减少了64.68万元,减少了74.24%;2016年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增加了1.58万元,会议费增加了4.12万元,培训费增加了7.17万元。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五、 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我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时间和进度的绩效管理目标要求,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的实现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六、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我单位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91.15万元,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货物191.15万元。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实际支出0万元.

        七、 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我单位2016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1064.09万元,主要包括房屋5798平方米价值905.86万元,车辆20辆价值257.45万元及其他固定资产800.78万元。

        2016年资产变动情况:固定资产增加265.88万元,包括办案应急供电机组34.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等230.96万元。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空表列示。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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