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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度
        时间:2019-0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何俊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聚焦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健全服务园区企业发展长效机制。与园区管委会、企业代表召开联席会议4次,听取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了《服务园区企业发展“十化”措施》,入园区企业开展法律宣传5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组织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到冀中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十化”措施得到了辖区企业、园区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被区委《满城快报》、市院官方微博和河北法制报刊发,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二是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刑事犯罪。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加强对非公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打击涉企刑事犯罪,办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知识产权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1217人。 

          三是精准发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相结合,依法对涉及200多人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贪污扶贫领域资金等职务犯罪26人,全力以赴落实好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帮扶任务。发挥好公益诉讼的特殊作用,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形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合力,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形成“打击犯罪+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的生态检察模式。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诉讼监督 

          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批准逮捕案件131178人,不批准逮捕1722人,提起公诉218294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715人,不起诉1118人,有力打击震慑犯罪。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9人,加强与监察委办案对接,密切程序协作,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参与重大案件讨论40件,提前介入25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36件,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2件,追捕11人,追诉漏犯2人、漏罪8起,出庭支持公诉193件次,审查判决211件,对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判决抗诉3件。 

          二是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919人,向在押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150余份,与在押人谈话200余次,纠正监管违法行为1件次,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对部分司法所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提出口头检察建议20次。 

          三是强化民行诉讼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3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15份,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1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执行情形检察建议10件,审判程序监督6件,支持农村信用社起诉10件,法院全部立案审查。 

          四是扎实开展未检工作。落实涉未成年人犯罪特殊检察制度,批准逮捕611人,不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614人,到职教中心、韩村中学等中小学开展“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开学第一课,针对校园周边出售有毒“水晶泥”的情况,向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严厉查处经营销售“水晶泥”“五毛食品”等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玩具、食品等违法行为,净化了学校周边环境。 

          五是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出台《满城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与各行政执法单位签订了《行政执法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意见》。组织34个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参加“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升级培训,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 

          三、聚焦扫黑除恶,彰显检察担当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整合捕诉力量,多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建立了工作周报和案件通报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察委、公安、法院协调配合,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系沟通机制,聚焦突出问题,确保扫准扫狠,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是深挖黑恶线索,严厉打击黑恶犯罪。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和邮箱,先后到5个乡镇、3个县直单位进行调研座谈,走访干部群众1000余人,走访社区矫正人员200余人,深入看守所,发放《致在押人员的一封信》,组织开展“一案三查”,梳理近三年来重点案件200余件,共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10条,落实“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成立专门办案组,由专人对黑恶势力犯罪提前介入、专人审查,提前介入涿州“7·27”专案,对李某某、潘某某等人涉恶案、张某某、边某某等人涉恶案依法提起公诉。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发动群众。在院内外制作固定宣传标语6条,宣传条幅30条,2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扫黑除恶打击重点及举报方式,充分利用我院“两微一端”平台推送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印制《黑恶离你有多远》宣传册500本,彩色宣传页2000张,先后到人民广场、石井乡集市、玉川路等地点进行扫黑除恶现场宣传,发放宣传材料3500余份。 

          四、聚焦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 

          一是内外协调,建章立制。成立了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暂行办法》,规范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内部职责分工,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区委和政府的强力支持,区委区政府以两办的名义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突出重点,专项治理。为加强我区漕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走访33个村庄,发放调查问卷350余份,摸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倾倒严重地点20余处,针对三个乡镇辖区河道内生态环境恶劣、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的情况,分别向三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乡镇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员和机械对河道内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成立专门河道巡查队伍,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确保河道干净整洁,河道两侧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周边生态环境基本恢复,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白洋淀及上游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以此为素材拍摄的宣传片入围司法部“我是宪法践行者”新媒体作品评选大赛参赛作品。 

          三是以案说法,提升质效。我院对被告人黄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请法院判令黄某某对其非法占用毁坏的耕地自行修复、恢复原种植条件,或承担耕地复垦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等50余人旁听庭审,作为满城区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满城电视台、保定电视台《平安保定》栏目均进行了专题报道,《检察日报》也予以刊发。截至目前,我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8件,已经立案4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共34份,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聚焦固本强基,打造过硬队伍 

          一是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研究制订了《以“六个充分体现”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新建党员活动3个,打造党建工作阵地,通过组织开展手抄十九大笔记、十九大知识竞赛、向宪法宣誓、诵读宪法、检察长上党课等活动,保证了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二是以纪律约束检察行为。始终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严格约束、规范检察行为,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规党纪,编印下发《制度·纪律·规矩》一书,认真开展“敲警钟日”警示教育活动,干警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行为进一步规范,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年无违法违纪发生。 

          三是以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全面提升干警业务技能。坚持参加系统培训与岗位练兵相结合,通过领导班子上讲台、聘请专家授课、“老带新”结对子等形式,干警业务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我院检察官刘辉同志被评为保定市“最美检察人”。 

          四是以公开促进司法公信。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检察官以案释法,在检察文书公开网上共公开法律文书187份,程序性信息655条。开展阳光检察,“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揭牌运行。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对2017年已审结的435件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今年办结案件240件进行评查,创新案件管理工作方式方法,实现案管工作一体化、标准化、智能化、可视化,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市院先后转发,并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五是以宣传提升检察形象。加强检察宣传,讲好检察故事,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和门户网站,围绕重点工作、先进典型,及时发布消息,传播检察正能量。全年刊发新闻宣传稿件186篇,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31篇、市级20篇、区级48篇,在微信、微博、头条推送微信信息85条,有力地宣传了检察工作,提升了检察形象。 

          各位代表,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两反”转隶、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检察院组织法修改,检察机关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学校师生30余人参加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更好地走进检察、参与检察、监督检察。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检察监督职能特别是新增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不大;三是检察体制改革的配套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检察工作科技化、智能化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在新的伟大征程中创造出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业绩。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紧紧围绕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线,更新司法理念,深化探索实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把法律监督做实做优做强,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宜居乐业新区、厚德尚美满城贡献检察力量。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护航经济发展上体现新担当。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扞卫国家政治安全,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满城建设,有力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领域犯罪,维护正常经济和金融秩序。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加精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实化细化服务措施,突出加强产权保护,有效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在坚持司法为民上推出新举措。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电信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更加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大力开展生态检察工作,践行“两山”理念守护“绿水青山”,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 

          三是在守护公平正义上做出新成绩。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深化法律监督,着力构建全领域、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活动监督,扩展诉讼监督范围、丰富诉讼监督手段、明确诉讼监督效力、强化诉讼监督责任、健全诉讼监督程序,推进法治满城建设,深化“阳光检察”,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在深化司法改革上迈出新步伐。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不断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监督体系,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机制,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 

          五是在建设过硬队伍上取得新进展。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推动工作。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检察业务专家型人才的挖掘、培养,完善年轻干警成长机制,提升整体队伍素能。注重“严”字当头,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抓好作风建设。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启航。我们紧紧依靠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依靠人大的有力监督,依靠政府、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接续奋斗,为建设新时代宜居乐业新区、厚德尚美满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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