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外部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在评查活动开始前,第三检察部主任张翀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本次案件质量评查的方案、程序、内容、标准等,向两位人民监督员汇报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内容和适用条件,明确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内容及标准,并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系统、高拍仪等工具的使用方式,使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随后,由人民监督员对2021年已办结重点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人民监督员认真查阅卷宗材料,从案件办理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质量和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评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并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和《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意见建议》。
评查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办案质效的做法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表示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检察办案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增强了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
下一步,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渠道,通过广泛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检察办案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内外部监督合力,共同推动案件质量提升,以更好地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