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进京非正常上访突出问题、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元旦、春节及全国、省、市“两会”时期大局稳定,根据市院《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满城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明确任务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动员全院检察干警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坚决实现“五个不发生”(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大面积炒作的网络事件)。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院专门召开党组会,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国锋任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三是明确工作重点。有矛盾纠纷的涉检访案件;与履行检察职能相关的重大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四是时间安排。集中排查调处和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13年12月18日至25日为部署阶段。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2月28日为实施阶段。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对涉及检察机关的,逐一进行登记建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限时办结。2014年3月1日至15日为总结巩固阶段。我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年度综治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五是措施要求。(一)全面组织涉检访矛盾纠纷排查。各部门要对涉检访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个进行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总、季分析”工作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开展“篦梳”式排查,及时上报排查出的重大问题,增强化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凡因排查化解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按有关规定追责。(二)积极参与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积极参与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三)加强督导检查和问责。对涉检访矛盾纠纷和涉检挂牌督办的重大问题,涉及部门要派出工作组驻点协调,跟踪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直至摘牌。对在元旦、春节、全国、省市 “两会”期间发生重大涉检访矛盾纠纷、涉检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要对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对被挂牌督办后,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警示;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改变面貌的,实施一票否决。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和“春节专打”行动,加大对现行犯罪的依法打击力度,维护春节期间全县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满城县人民检察院 韩文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