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病毒源头直指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为打赢这场防“疫”攻坚战,保障野生动物可持续良性发展利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与满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商,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及“野味”食品安全。
源头防疫:加强野生动物养殖行业监督
3月2日,满城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及防疫情况。并走访养殖户,据了解,满城辖区共有20家大小不一的野生动物养殖户,涉及鸵鸟、梅花鹿、孔雀、野猪、火鸡、大雁、貉、鹦鹉、野鸡等,其中梅花鹿、野鸡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猪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对上述养殖户进行了一一排查,向殖户讲解了野生动物防疫重要性、需要办理的相关证件等内容,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出台的《决定》进行了重点讲解,坚决从源头杜绝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彻底斩断野生动物食用消费的灰色产业链。
敲响警钟:坚决打击野生动物实体销售和网络交易
3月3日,满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座谈,重点了解辖区内餐饮行业有无违法销售野生动物、“野味”等情况。由于辖区所有餐饮门店正处于关闭状态,无法入店排查,检察院建议市场监管局在所有餐饮门店复工前,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店面张贴通知等形式向餐饮经营者发布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信息,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及电子商务平台,严格规范经营行为,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另外,要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增强公众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引导公众摒弃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确保禁售野生动物、“野味”等措施落到实处。
下一步,满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实时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规范辖区野生动物养殖,杜绝销售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