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的问题。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认真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为促进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通过近年来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实践,我们切地感到,
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用创新的精神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使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要在思路创新中牢牢把握党建工作的方向
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在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党员占干警总人数80%左右的特殊群体里,如何在思想上把握党建方向,在制度上贯彻党建要求,在活动中丰富党建内容,在工作中实现党建目标,保证全体党员思想统一,党建队伍坚强有力,检察工作蓬勃发展,是摆在院党组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结合自身实际,审时度势,突破就党建抓党建的旧模式,将党建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在抓党建的大环境中去研究,放在本院党建工作的实际需要中去抓落实。在机关上下形成了“讲政治必须讲党建”、“不重视党建就是失职,不善于抓党建就是不称职”的浓厚氛围。
二要在载体创新中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活力
在抓党建工作中,应注意通过有效的载体不断更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激发党建工作活力。针对大多数干警是党员的情况,把加强检察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与党员的理论学习有机结合,每周的政治业务学习、工作点评,与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有分有合,协调开展。在党员活动中,无论是上党课还是开展电化教育,只要不违反党的纪律,都吸收非党干警参加。特别是把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同时,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员参加市、机关工委牵头组织运动会、诗歌朗诵会、歌咏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扩大了党员干警在市、区直机关的影响力,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激发了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热情。
三要在业务创新中探索以党建促业务的新途径
在抓党建目标,促检察业务,是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亮点。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工作目标,在全院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全院党建和业务建设双目标,层层落实任务,实行动态管理,量化考核。坚持支部书记、科室负责人每季汇报工作,党员干警年底人人述职。按考核要求和办法客观、公正评判每个党员、每个干警的业绩,将考核情况与奖惩挂钩,与晋职、晋级挂钩。规定在全市对口业务部门考核中榜上无名的,所在科室党员干警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公务员,科室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连续两年工作在全市横向排名末位的,所属部门的负责人一律予以免职。党建工作的目标管理不仅加强了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而且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中夯实党建工作的基础
党组织十分重视党组织的基础建设,通过日常看得见、摸得着的党建工作,建立健全了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党建工作的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定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力加强了机关党组织的领导力量,强化了院党组对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了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二是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院党组班子成员凡事率先垂范,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三是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