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蠡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燃气公司加气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截留加气款职务侵占案件中,采用侦查实验方式科学、客观模拟作案方式及作案过程,取得良好效果。
一、案件详情
田某、姚某在担任某燃气公司加气员期间,利用燃气公司加气系统漏洞,通过修改加气记录的手段非法侵占该燃气公司加气款,经审计田某、姚某共计侵占该燃气公司加气款56万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罪。田某、姚某对犯罪事实予以否认。为强化证据支撑,蠡县人民检察院采用侦查实验的方式模拟、重演作案过程,确定了作案方式。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田某、姚某承认其所犯罪行,全部退赔非法侵占的加气款。经法院审理,田某、姚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重要意义
侦查实验是指侦查主体在刑事侦查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在相同或相近的条件下,采用模拟和重演的方法,证实在某种条件下案件实施能否发生和怎样发生,以及发生何种结果的一项侦查措施,侦查人员可以有效利用侦查实验的结果,更充分地了解案情,审查相关证据的客观真实性。
此案件中也充分暴露了该燃气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加气系统存在重大的漏洞,蠡县人民检察院本着服务民营企业、发挥检察职能的初心,向该公司提出加强公司管理、员工培训、完善系统设置等建议,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