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 县 人 民 检察 院
工 作 报 告
—2018年2月3日在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洪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蠡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蠡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一、在服务大局中体现责任担当,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把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上级部署同频共振。结合县委、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蠡县检察院立足职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坚持“严打击、保项目、强举措、抓精准、重创新、促协同”的十八字方针,助推蠡县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2017年共办理破坏发展环境的刑事犯罪案件98件175人,依法查办了市场监管领域4名工作人员对农业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监管不力渎职案;对涉及20名被告人的跨区重大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依法出庭支持公诉。积极发挥园区检察室作用,实行院党组成员分包园区企业联系点制度;紧紧围绕县委部署,抽调15名科级干部相继参加了治污专项行动、精准脱贫结对帮扶工作,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高质高效完成后进村治理整顿工作。通过上述工作,为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无逮捕必要的13名轻刑犯罪嫌疑人依法不予批捕;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贯彻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对6名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积极开展“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活动,到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3次,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校园安全和谐做出积极贡献。国庆及十九大期间,全体动员、全员参与安全保卫工作,体现了新时期检察干警的责任担当。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来访和控告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通过建立信访台账,确定每个信访案件的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法律咨询64人次,对群众的信访诉求,做到了案案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两起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依法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集中公诉了8名被告人借担保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进行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有效遏制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公平公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要务,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等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3件140人,依法批准逮捕 111件127人,决定不批捕12件13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 217件323人,提起公诉201件300人,报送市检察院起诉4件9人,决定不起诉12件14人,收到良好打击效果。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办案生命线,提前介入12起重大复杂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所办案件的优质高效。
严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老虎”、“苍蝇”一起打,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件20人,其中大案12人,完成全年反贪办案预警任务的182%,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6人,完成全年反渎办案预警任务的150%,反贪反渎办案数量均再创历史新高。把反贪、反渎工作放在全市检察工作的大棋盘上,精心谋划,统筹推进,相继查办了原保定市发改委主任张丽娟特大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和保定市招投标领域系列贿赂犯罪案件。全年完成各类项目预防23件,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5次,发出检察建议18件,行贿档案查询119件,拍摄预防腐败微电影一部。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监督撤案2件2人,追捕漏犯8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16件;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办理抗诉案件1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案件12件;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对法院民事执行程序的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0件,诉讼程序监督案件10件,支持起诉5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大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20件,纠正监管场所不安全隐患和漏洞5件,对混押混管、超时劳动等问题,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
三、在从严治检中强化职业素养,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大力加强队伍的政治、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激发队伍活力。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建检”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功能,通过强化政治教育,丰富学习载体,全体干警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全力投入到了各项检察工作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一问责八清理”等学习教育常态化,确保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融入办案、融入每个干警内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3项,机关纪律作风进一步优化。
大力加强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实施“素质兴检”工程。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岗位轮训、考核激励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开展“每月一课一题一建议”活动12次,在全院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案例研讨、类案评析、观摩庭审、业务竞赛,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5名干警参加了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职业培训,组织21名干警参加了省、市检察院开展的入额检察官培训、领导素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干警检察职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建设了高标准的检务公开大厅、案件管理大厅、刑事办案区和不起诉宣告厅,完善检察官网建设,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69条,法律文书110份;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进行实地参观,进一步增强了检务公开的效果。大力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接待律师28人次,为律师提供细致、全方位的服务。
四、在改革创新中激发生机活力,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上级院要求,制定了《蠡县人民检察院业务职权划分规定(试行)》、《蠡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签发权限规定(试行)》,除按上级要求的法律文书由主管领导审批外,已全部放权到检察官个人,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权力运行方式和新的法律文书签发模式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入额办案制度,入额的5名党组成员全部按规定办理案件;实行适合改革要求的“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除履行检察官职责外,还要履行对本部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管理与监督职责。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工作。我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5名,实有干警52名;按照要求,划转编制14个,转隶人员12人。完成转隶的12人均为公务员身份、全部为党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二是加强思想引领,确保思想不乱。院党组及时对涉改三部门人员逐一进行谈话、谈心,从政策、法规方面进行正面引导,稳定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三是加强汇报协调,积极配合工作。对需要向上级院及县纪委、组织部、编办等上报的各项数据、材料,均集体研究、集体把关,做到了上报的各项数据、材料及时准确无误。
在改革中进一步提升工作活力。一是以新思想引领新征程。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开展以“树立新思想、开启新征程”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使全院干警明白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没有动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检察机关大有可为,确保了工作热情饱满、办案劲头不减。二是以新目标提振新精神。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检察工作发展新思路,要求全院干警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努力创造新作为。三是以新举措助推新业绩。在全院开展“讲政治、比忠诚”、“讲责任、比担当”、“讲廉洁、比干劲”、“讲创新、比亮点”、“将实效、比业绩”的“五讲五比”活动,为我院连续11年进入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夯实了根基。
一年来,全院干警戮力同心、攻坚克难,先后有2个先进集体、9 名先进个人受到县委和上级院表彰,我院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被评为2017年度河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河北省“八化”建设先进院。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的有效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院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各级领导和全县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法律监督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能力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在执法理念、工作力度、探索工作规律、推动机制创新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人员紧缺、人少案多的矛盾突出,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四是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部分干警的思想准备、能力储备还不充分;五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如何按照宪法定位发挥职责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对这些问题,我院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2018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委、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为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力提升执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优化“两个环境”,为加速建设新时代“实力、活力、魅力”新蠡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有新举措。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蠡县实际,找准检察工作服务雄安新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在环境保护、扶贫脱贫等领域综合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延伸监督触角,拓展监督视野,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展示检察机关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效果。
——推进平安蠡县、法治蠡县建设有新作为。立足检察职能,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研究我县刑事案件发案规律,适时调整打击重点,坚持从重从快方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倾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有新提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全面强化人权意识,注重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深化各项检察改革有新突破。通过优化体制机制、优化组织管理、优化队伍结构,着力破解改革中遇到的现实障碍。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的主体地位,健全检察办案组织,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推行各类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办案权限和司法责任;完善检察委员会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有新成效。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突出抓好班子成员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好政治“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检察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
——主动接受监督有新自觉。把检察工作主动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重大工作决策积极向县委请示汇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为加速建设新时代“实力、活力、魅力”新蠡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