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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蝇头微利,他驰骋在半夜的载客路上 ----出租车司机接送卖淫女被判刑
        时间:2022-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出租车司机载客的职业正当性不能成为脱罪的理由。近日,一名出租车司机因接送卖淫女实施卖淫违法犯罪活动,经河北省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出租车司机配合卖淫团伙接送卖淫女

        出租车司机吕某为招揽载客生意,经常在各种微信群发送揽客信息,在2020年1月份的一天,一名女子李某给其联系需要用车,用车时间大多在半夜,将不同的女子运送至宾馆,过一个小时左右再将其送回来,就这样吕某与李某合作至2020年5月份,李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某到案后,将吕某帮助其接送卖淫女去宾馆卖淫的事实如实供述,而吕某在得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后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我看这些女子的穿着打扮怀疑她们是卖淫女,再加上接人在固定的小区,送去地点是宾馆,送去又接回来,她们这活儿一般半夜多,我也知道她们的名字,为的是和李某方便结算车费”,吕某在到案后供述。

        公安机关给吕某办理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后将李某以组织卖淫罪向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检察机关公诉,2020  年12月31日,法院以李某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21年6月7日公安机关以吕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翻供,检察机关充分补充侦查

        检察机关传唤吕某接受讯问时,一改在侦查机关的认罪态度,拒不认罪。

        “我不知道李某是干什么,我是开出租车的,我的职业就是载客,她让我接人给我车费,我不知道接送的是什么人,一般接送他们去KTV、饭店等地方,我就接送过四五次,那辆车不是我的,是我借的朋友的,我没驾驶过那辆车”,在办案检察官讯问其时翻供。

        办案检察官多次传唤吕某给其释法说理,并认真讲解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但吕某依然拒不认罪。

        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翻供,办案检察官在梳理了本案现有的证据后发现,本案仅有李某及卖淫女对吕某指证的证言,且证言描述的具体情节不够详细,如李某证实“吕某肯定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我们互加了微信,我经常在朋友圈发布招嫖信息,他肯定能看见”,这种猜测性的证言证明力极低。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办案检察官说道。

        办案检察官便充分利用补充侦查给侦查机关出具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列明了补充侦查的方向,一是向李某及几名卖淫女取证,查清接送的过程和次数,二是调取吕某的微信交易记录、聊天记录查清犯罪时间及犯罪数额。

        在一次补充侦查后,效果不理想,因为此时李某已经在监区服刑,因为疫情无法对其提审,几名卖淫女也各奔东西,查找取证困难,吕某称手机丢失,无法调取数据。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办案检察官转换办案思路,通过联系法院,李某的作案手机已经被法院没收交财政局,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从财政局对李某的作案手机调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李某的手机数据进行恢复。

        随后,办案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对恢复的五千多页的电子数据逐页筛选,整理出了李某与吕某的联系之处。

        “你能去情趣店帮她们买点加活儿用的吗”,恢复的李某的微信记录中显示李某曾让吕某帮其购买卖淫用的阳具,且李与吕二人同在一名为“夜色撩人”的微信群,李某发过招嫖信息和招嫖红包,吕某领取过红包,从而推断吕某知道李某在实施招嫖活动。二人的交易记录长达五个月,数额达五千余元。

        办案检察官又引导公安机关调取了涉案车辆信息,车主是一名为刘某的女子,又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刘某的身份,查明刘某与吕某是夫妻关系,吕某关于车辆的辩解有证可驳。

        检察机关对此案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与会成员均表示补充的客观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即使没有被告人供述,该案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后检察机关以吕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起诉至法院。

        将认罪认罚贯穿诉讼始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的全过程,我们应把此项工作贯穿诉讼始终”,办案检察官在案件起诉至法院后说道。

        办案检察官多次连同法院、律师给吕某释法说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政策与详细规定,并进行了证据开示,打破了吕某的侥幸心理,其表示认罪认罚。

        在庭审中,吕某表示自己第一次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真实的,也表示自己因为是出租车司机的职业原因,就能有脱罪的理由。

        2022年7月28日,法院以吕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作出有罪判决。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整治案件中反映的出租车行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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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蠡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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