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近,蠡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针对英烈保护领域进行了重点监督,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南庄镇蔺岗村、蠡吾镇刘村、北埝乡花园头村有三处烈士纪念碑字迹不清、碑体开裂、杂草丛生、周围有垃圾杂物堆放等问题。
发现这些情况后,蠡县检察院与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村委会对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破损修缮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并及时向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行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管理职责。
本着保护英烈工作常态化、持久化的精神,蠡县检察院将联合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纪念设施所在村委会积极探索建立烈士墓周边环境卫生打扫制度、花草树木管理制度、防火防盗巡视制度等多措并举,保证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作用,誓用“检察蓝”守护“烈士红”!
检察官小贴士:世人常说岁月静好,其实是有人在替我们负重前行。无数革命先烈为我们今日的美好生活抛头颅洒热血,最终长眠地下,是他们的艰苦奋斗,是他们的无畏牺牲,创造了今时今日的美好生活。面对革命先烈我们应该长存缅怀之心、敬畏之情,请勿在烈士纪念设施上乱涂乱画、在其周围堆放垃圾杂物、在其附近从事无关的娱乐活动,保护英烈纪念设施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