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
——蠡县检察组织学习研讨
“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切实有效提升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识能力,6月6日,蠡县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深入学习“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视频讲座,随后,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专题研讨。
与会人员结合各部门职能,围绕“为什么要运用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如何运用大数据监督办案、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思考方向、如何建设大数据监督模型以及数据拓展监督实践体会”等方面进行详细学习研讨。
通过学习研讨,蠡县院将主动应对检察大数据时代新变化,回应社会治理大格局新要求,做好以下四点:
一是要提高站位,以数字检察推动社会治理。牢牢把握我国规模庞大的数据产业,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司法大数据战略,积极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坚持“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数据监督大逻辑,用好大数据检察监督手段,着力解决社会治理难点问题,探索构建社会治理有效机制。
二是要循序渐进,逐步建立大数据监督平台。以信息数据共享促进检察监督实践,以检察监督成果争取上级领导和各级党委的支持,进一步推动信息数据共享。逐步攻克数据壁垒,畅通数据来源渠道,走信息共享和实战实效两手抓、共推进的道路。
三是要掌握要领,推进“三查”融合和外部协同。检察机关内部,检察长带头靠前指挥,树立全院上下乃至检察系统“一盘棋”意识,全力建立健全以情报信息引导侦察为核心的大数据法律监督体系,推进检察工作审查、调查、侦查的一体化和集成化。强化与政法机关、行政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发挥各个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
四是要激发活力,打造素质型检察监督队伍。通过向先进学习、向实践学习等途径,培育数据思维先进、创新能力强、素质过硬的检察监督队伍。同时构建激励机制,将检察监督工作成果纳入考核机制,激励一线检察官的积极参与,增强其获得感和职业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