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好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政协保定市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涞源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县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开创涞源县公益保护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局面。
为确保检察与政协工作有效衔接,推动《实施意见》尽快落地生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韶辉主动与县政协联系,就《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开展座谈。会上,双方交换了意见,并互相通报相关工作内容。经充分沟通,双方就北石佛镇冀家会村辖区河道内堆放大量枕木严重影响行洪安全一案展开合作,将该案作为双方合力监督的首案来办理。
6月21日,县政协、县检察院指派政协委员李三军、张治国与检察干警共同到现场查看,进一步了解现场枕木数量、占用河道的具体位置、面积以及整改中所面临的问题等。双方根据掌握的情况与北石佛镇政府召开座谈会,对发现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座谈会后,县政协委员表示,如此近距离的接触检察机关办案还是第一次,认为检察干警办案严谨、规范,以实际问题为导向,发挥检察职能,为县域生态环境发展的更好贡献了积极力量。
下一步,涞源县检察院将充分利用与县政协建立公益保护会商联络机制、线索共享机制、核查反馈等机制,加强与县政协提案委员会日常沟通,互相通报委员有关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在具体公益保护工作中,无论是传统领域、新增领域还是拓展领域,涞源检察将强势注入政协民主监督力量,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外脑”作用,助力提升涞源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