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公开目录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2、机构情况。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八、专业名词解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涞水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46个,行政编制数46个,事业编制数0个。实有在职人员45人,退休人员17人。
1. 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2.机构情况。
涞水县人民检察院下设10个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
职责:1、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
3、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4、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
5、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
职责:1、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反渎职侵权部门
职责:1、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侦查监督部门
职责:1、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
2、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
3、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5)公诉部门
职责:1、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2、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
3、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审查办理第二审公诉案件
4、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5、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
职责:1、负责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3、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职责:1、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立案侦查等工作
(8)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职责:1、负责研究分析典型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并协助有关单位落实
2、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
3、管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受理查询等工作
(9)检察技术部门
职责:1、负责人民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2、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
3、承办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4、负责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
5、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10)纪检、监察部门
职责:1、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
2、通过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98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8.17万元。
2016年度收入总计100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48万元。
2017年度比2016年度减少了20.31万元,减少了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20.31万元,减少了2%。
增减变动原因:因为2016年有一个价款100万元的电子检务工程项目,所以2016年拨款多一些。
2017年度支出总计1002.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1.68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949.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5.78万元。
2017年度比2016年度支出增加了52.26万元,增加了5.58%,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了14.1万元,减少了9%。
增减变动原因:因为从2017年起,单位负责缴纳本单位的各种保险和职业年金,所以支出增加,结余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0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2.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1.68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总计83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5.78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比预算数增加了169.1万元,增加20.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169.1万元,增加了2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增减变化、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了14.1万元,减少了9%。
增减变动原因:办理专案任务大,办案费用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度公用经费总支出119.43万元,其中办公费25.79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8.03万元、邮电费3.39万元、取暖费5.20万元、差旅费0.96万元、维修(护)费9.96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2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经费1.93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90万元等。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年末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数2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万元,公务接待0次,人数0,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费用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比2016年减少了8.26万元,减少了18.62% 。其中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减少了7.9万元,减少了17.95% ;2017年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减少了0.36万元,2017年没有公务接待费。
增减变动原因:加强了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厉行节约。
五、 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我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确定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时间和进度的绩效管理目标要求,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的实现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例如,职责活动检察监督,绩效目标是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其中侦查监督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和维护司法公正上,绩效目标结果达到批延准确率≥98%,错捕、捕后撤≤1%。
六、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我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68万元,主要包括政府采购货物168万元,工程0万元及服务0万元。
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通过政府采购办招标采购,实际采购金额165.6万元,都是货物采购。
七、 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1192.90万元,主要包括房屋 5837平方米价值302.21万元,车辆23辆价值365.93万元及其他固定资产524.76万元。
2017年资产变动情况:新增固定资产168.06万元。
八、 专业名词解释
无。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