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涞水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9、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10、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11、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按照权限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3、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14、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15、完成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涞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34名。设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副科长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副科长级);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6正6副。
地址:涞水县府前街198号
举报电话:12309
办公室电话:0312-452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