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委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院把检务公开作为司法公开的重要抓手,按照市院关于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不等不靠,深入谋划,快步推进,从检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载体、程序、考评等多方面进行探索、研究和实践,初步形成了设施配套、制度完善、整体推进的基本格局,为实现检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奠定了重要基础。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为检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撑
2014年,市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并通过调研、座谈、讨论等形式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将检务公开上升到“一把手”工程的高度,狠抓落实、强力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检察长孟国平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办事机构设在研究室,具体负责检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等工作。
二是大力强化思想认识。通过召开会议,层层进行思想发动,引导干警充分认清,检务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检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明确检务公开不能表面化、形式化,必须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原则,必须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 的原则,必须坚持“公开是原则和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引导干警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消除不愿公开的顾虑,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根本性转变。
二、结合实际,强化重点,确保检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一是科学谋划,规范举措。制定了《涞水县人民检察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时间表、路线图》及《任务分解表》、《检务公开目录》、《检务公开报送内容审批程序》、《审批表及流程图》、《检务公开考评办法》、《官方微博、微信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法律文书、程序性案件信息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工作有关规定》、《涞水检察网管理办法》等基础性文件,下发各责任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参照工作方案及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有序地推进检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确立原则,限定范围。按照“公开是原则和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标准,以逆向思维的方式,明确检务公开的范围,即两方面内容不公开,一是禁止公开部分:凡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内容、商业秘密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内容不予公开;二是不宜公开部分:凡公开后可能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或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而危及社会稳定的内容,经院领导批准后作为不宜公开内容暂时不予公开。除此之外的检察工作信息坚决、全部、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三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按照市院要求将“法律文书网上公开、检察权运行方式公开、办案流程公开、案件审查公开”确定为检务公开重点工作,并不断探索完善公开的途径、方式,拓展检务公开的范围,做到检务公开全覆盖。
三、搭建平台,务求实效,大力加强检务公开配套软硬件设施建设
一是升级改造,大力加强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按照市院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标准,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投资30余万元,对控告申诉大厅和案件管理中心等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1.在一楼大厅面向社会建设大型LED电子显示公开平台。公开内容是检察机关工作职能、受案范围、立案标准、有关科室公开审查规则、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等等,公开对象是社会公众。2.在检务公开大厅面向当事人建设大型LED电子显示公开平台。公开内容是所有业务部门正在办理的个案及个案办结期限、上周办结个案的去向、终结性法律决定文书及简要说理等等,公开对象是案件当事人。3.在案管办受案大厅面向律师建设大型LED电子显示公开平台。公开内容是本院已受理案件相关信息,包括受案时间、案由、强制措施、羁押地点、案件册数、办案期限以及律师的权利、须携带的证件等等,公开对象是受委托律师。4.面向群众建设检务公开自助查询平台。地点在一楼大厅,公开主体是我院所有部门(含综合部门),公开内容是部门楼层位置导示、各部门简介、各部门职责及各部门须公开的所有内容。此外,为了让公众在服务大厅享受到最便捷、最贴心的服务,我院设计制作了《检务公开宣传手册》、《检务公开明白卡》放置在检务公开大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检务公开工作进行宣传介绍。
二是开放门户,积极完善检务公开软件建设。在加强检务公开硬件建设的同时,我院也积极加强检务公开软件建设,经与正义网、新浪网、腾讯网等网站多次协调,于2014年10月底开通了检察门户网站,11月初又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目前“两微一端”的运转工作正常,实现了信息的及时更新,第一时间的及时发布。截止到今年7月初,共更新了检察队伍建设信息8件、以案说法15件、检察要闻28件、检察业务10件、检察文化14件、图说检察17件、法律文书55件、案件程序性信息181件、重要案件信息5件、更新腾讯微博1306条、更新新浪微博1330条、更新微信54期160余条。不仅如此,2015年来,我院还积极与县委政法委和县电视台联系沟通,参加“平安涞水”栏目组,制作检察宣传节目,在县电视台定期播出,目前已播出二期宣传节目,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上档升级,强力推进,努力开创检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我院积极响应市院“打造特色,推出亮点,以重新扛起检务公开旗帜为目标,奋发有为地开创检务公开工作新局面”的号召,积极探索,拓宽检务公开载体——建立“刑事检察办案区”和“不起诉宣告厅”;深化检务公开内容——积极探索“逮捕案件公开审查”。
一是设立刑事检察办案区,实行办公区与办案区分离
为避免将被害人、证人及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到办公地点进行询问和讯问,导致办案工作存在不可控性,给办案安全留下隐患,院党组决定建立专门的刑事检察办案区,将办案区域与办公区域分离开来,以保证办案安全,促进检察工作的公开公正。刑事检察办案区包括候审室、讯问室、询问室、阅卷室、监控室、医务室、温馨谈话室等专门场所,具有法制宣传、录音录像、打印复印等多项功能。我院还结合实际制定了《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刑事检察办案区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办案人员及办案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样,既保证了当事人的安全,又保证了办案安全,同时促进了办案工作的规范与公正。
二是设立不起诉宣告厅,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不起诉宣告厅设立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既体现法律的尊严,又最大限度的保证当事人尤其是被害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同时能够做到震慑犯罪、释法说理、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法制教育。我院不起诉宣告厅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去年11月20日,我院公诉部门在不起诉宣告厅对穆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首次公开宣告。今年6月3日在涞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举行了一场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20余人参加旁听的“观摩庭”活动。观摩庭的案例为马某某交通肇事罪,庭审中,公诉人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运用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书证等证据,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马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事实。经过庭审教育,被告人马某认罪伏法。观摩代表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切实做到了司法公开。
三是实行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保障表达权和质疑权。
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办理逮捕案件过程中,组织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组织代表等相关人员到场,公开听取其意见后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一种办案方式。目的是要让检察权的运行更加透明、让当事人和公众更多地参与检察工作,从而确保案件质量,加强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去年11月17日我院启动了对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首例逮捕案件公开审查,除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外,还邀请了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进行全程参与,真正做到了让各方尤其是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2月26日,侦监科邀请侦查机关、县人大代表、犯罪嫌疑人亲属、辩护律师及其所在村委会、乡政府代表参加了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故意伤害罪进行公开审查,建议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3月27日,侦监科又邀请侦查机关、县政协委员、犯罪嫌疑人亲属、其所在村委会、镇政府代表参加了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开审查,建议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四是加强宣传,检务公开法律服务实现常态化。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全市政法系统“开放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加大了检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好“检察开放周”活动。今年6月8日至12日,按照市院“检察开放周”活动方案的安排部署,我院紧紧围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力”活动主题,结合本院实际,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代表参观、座谈、收看专题片,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村镇,与网络媒体互动等多种形式,成功开展了“检察开放周”活动,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存在的问题
市院下发《关于开展检务公开工作自查的通知》后,我院党组召开了关于检务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及《重点问题清单》和省院下发的《检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成立了以政治处主任为组长的检务公开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督导,要求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对分管检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报告,政治处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经分析我院在检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认识仍然不足。少数工作人员对开展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案件质量、轻检务公开的思想,影响了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比如,有人认为“检务公开没抓好,问题不是很大,办案任务没有完成才真没面子”。由于认识上有偏差,导致有的科室被动公开多,主动公开少。
2、操作遇到困难。一是社会影响大与不大,是否受到公众关注,很难界定。二是侦查、侦监、公诉等不同办案部门对保密与公开的要求不一样,如何公开、何时公开难以协调。
3、推行没有到位。一是有的检务公开项目没有及时更新,该公开的内容没有及时公开。如检察工作重点决策部署、重点创新举措、重点专项活动等内容。二是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方式有待加强。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制度还没有健全,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下一步工作措施
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改革,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是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高检察部门办事效率,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保障。我院围绕“在兑现承诺上深化、在以外促内上深化、在规范制度上深化”的要求,就提升本院检务公开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务公开的知晓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扩大检务公开的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监督检察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通过举行座谈会、案件监督工作会等方式,强化外部监督,多方采纳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纠正检务公开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侦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阶段要主动邀请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等进行监督,既能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又能提高检察人员的公正执法意识。要保证检务公开的全领域、全员性、经常性、长期性,在组织检察人员走街上市搞好现场宣传、接受咨询的同时,研究探索检务公开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切忌形式主义,力求工作实效,用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要通过加大检务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增强检务公开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检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负责检务公开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做到检务公开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实效。二是规范运行。要制定方案,统一口径,面向基层,循序推进,逐步形成由党组领导、政治处主抓、纪检监察协抓、其他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考核。要加大检务公开考核份量,坚持正确导向,加大奖惩力度,调动工作积极性,做到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对各项目标实行全程控制、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找准弱项、分析原因、采取对策,纠正目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检务公开开展形式
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检务公开内容的发布审批程序,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健全涉检舆情研判应对机制,规定违反检务公开的法律责任及其考核、奖惩制度等。每个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检务公开工作措施,完善接待举报、受理申诉、出庭等窗口部门工作程序的公开制度,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制度,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制度,民行抗诉案件的公开审查制度等。
如,要完善重要检务活动公开处理机制。对于重要的涉检信访案件以及提请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等重要检务活动,要采取公开处理方式,广泛听取各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力求各项处理决定公正、合法。要完善检务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对没有依规实行检务公开的,或者对在检务公开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没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的,要追究经办人的责任。要完善检务公开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要扎实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务公开工作能力
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引导干警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消除不愿公开的顾虑,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根本性转变。要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业务轮训以及电子检务培训等形式,加强检察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要创新科学的教育培训模式,建立对检察干警理想信念、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等方面的长效教育机制,保证检务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开展。要构建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执法形象,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